深圳要对骗购保障房下狠招了,修改中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凡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有骗购行为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10万元罚款,并终身不再受理其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申请;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10年内不予受理其其他住房保障申请。
相较于旧条例中区区5000元的罚款,深圳市这回的“10万元罚款”无疑是个重磅炸弹,真可谓“痛罚”了。可以预见,如果该项修改在审查后获得通过,深圳市有些原想混水摸鱼骗取保障房的人,重罚之下必生畏惧,会担心“偷鸡不着蚀把米”,也就不再假扮穷人玩了。治乱象用重典,该!
可仔细想想又总觉得哪儿有点不牢靠。为了打赢保障房保卫战,不让“百姓口粮”成为“富人点心”,各地想出的招术也算不少了,可收效似乎都不怎么样,如果加重终端的惩罚就能一招制胜,这么省劲的办法应该早就有人想到并用过的呀。重罚十万,能从根本上保证保障房分配公平吗?
当然,谁都知道,让房价回归价值是解决“居者有其屋”问题的治本之道,但眼下显然等不了,因为远水解不了近渴,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要兑现,而房价肯定还是像风筝高飞在天。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了5年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总目标,本就包含平抑房价的意图,而目前的重中之重是坚守住保障房分配的阵地,要让保障房完全“去投资功能化”。
重罚十万,增加了骗购者的违规成本,这是一种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做法,你想以欺骗的手段从人家碗里抢菜,我就夹走你碗里的肉,以示惩罚,当然有一定的威慑力。但正如《资本论》中所说:“当利润达到10%的时候,他们将蠢蠢欲动;当利润达到50%的时候,他们将铤而走险……”以深圳的高房价来衡量,罚款五千当然是拔根汗毛,罚款十万就很多吗?相比一旦骗购成功的得利,肯定还会有无德的富人觊觎穷人碗里的菜的。
要打好这场保卫战,还是得从《孙子兵法》里取取经。重罚诚然也是一种威慑的办法,但就像对敌人说,你再不投降,等我抓住你要重重罚你,敌人会想,你未必能抓到我。最高境界是“不战而屈人之兵”,让他知道伸手必被捉,无处遁形,无可逃避。这要靠什么?靠无缝对接的一系列审查、监察制度,也就是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事实上,深圳市不得已想推出的重罚政策,正是保障房分配准入、公示、管理、退出等环节存在诸多制度漏洞,使得保卫战陷入困境的体现。洪信良 本报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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