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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确保规划期内保障房用地不低于全市住房用地40%
针对这些现状,“十二五”期间,深圳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约24万套,总建筑面积约1536万平方米;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约21万套,开工率力争达到60%;计划竣工保障性住房约21万套,竣工率力争达到50%。其中“十一五”安排项目力争达到竣工率100%,“十二五”新安排项目力争达到竣工率30%,竣工规模较“十一五”期间增加近10倍,相当于特区建立前25年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建设总量。
土地是深圳的稀缺资源,但规划强调,将确保规划期内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全市住房建设用地的40%,并明确具体地块和空间布局,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将充分利用存量土地,通过城市更新配建、企业利用自有用地、拆迁统建上楼等方式,创新保障性住房筹集渠道。通过地铁及交通场站上盖物业等方式,创新用地供应模式。”规划称,将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提前5年滚动供应,缓解征地拆迁、规划调整等工作对项目进度的影响。
记者注意到,“十二五”期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4.1平方公里,其中新增用地2.8平方公里,存量用地1.3平方公里。在地域安排上,福田、罗湖、南山和盐田在0.1—0.3平方公里之间,宝安和龙岗均为1.2平方公里,光明和坪山新区则均为0.4平方公里。
前海等重点发展地区将优先安排保障房建设
记者还注意到,此次保障性住房的标准规格较高。规划称,2015年底,保障性住房人均住房基准建筑面积将不低于18平方米,使用面积系数不低于70%,且100%实现一次性装修。同时,将打造10个绿色低碳生态示范社区,推行可再生能源技术和垃圾减排技术,实现30%保障性住房项目应用垃圾减量和垃圾分类技术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还透露,保障性住房将优先选用周边配套较成熟、公共交通较便捷的已开发地区,与城市发展总体布局相衔接,综合考虑全市近期城市发展、产业发展和重大交通设施建设,在宝安中心城、前海地段、重点产业园区等全市近期重点发展地区,优先安排深圳保障性住房建设。
同时,确保保障性住房居住区在公交车站点5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或地铁8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区域公交线网密度不低于3公里/平方公里,区域人均公交车辆拥有率不小于10标车/万人。
撰文 南方日报记者 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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