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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本月起严查保障房工程质量

2011年06月09日 13:51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湖北,将严禁使用‘瘦身’钢筋等不合格建筑施工材料。”昨日下午,湖北省住建厅副厅长毛传强在保障房工程质量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本月15日起将对全省保障房进行质量检查,重点将督查“渗漏裂”问题,对有问题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

  住建厅

  本月起全面检查保障房质量

  今年,我省保障住房的任务为36.86万套,除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4万户以外,实物建筑任务为32.86万套,包括:新增廉租住房3.5万套,新增公租房9万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3万套,新建限价商品住房2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0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万户,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1万户,垦区危房改造2.26万户。

  省住建厅介绍,在今年实物建筑的32.86万套保障房任务中,截至5月底全省开工率达到49.67%,进度比全国大部分省市要快。

  从本月15日起,住建厅将对全省保障房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各地市州的开工进度、政策落实状况及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其中工程质量又是重中之重。

  政府主管部门

  发现违规要从严从快处理

  毛传强说,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低收入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站在保民生的高度,切实把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放在重要位置。

  要对随意降低质量标准、擅自违规变更设计、肆意违反强制性条文等违规行为或存在严重结构安全隐患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

  建设单位

  不得违规发包工程

  建设单位对保障性住房质量全面负责。省住建厅表示,建设单位要保证工程建设合理造价和工期,不得盲目倒排时间,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取消建筑节能,降低质量标准;不得对工程违规发包、肢解分包、层层转包。要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防止因片面压价、压缩合理工期、拖欠工程款等原因而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

  禁止设计空心楼板

  设计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保证设计深度。要根据保障性住房特点,满足住宅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等要求,努力做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节能环保、经济适用。

  要根据相关技术规程,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实施优化及细化设计,在建筑结构中禁止使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大建筑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从源头上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

  施工单位

  严禁使用“瘦身”钢筋

  建筑施工材料的质量是此次安全检查的一个重点。省住建厅提出,各建筑工地严格控制钢材、水泥等材料的质量,严禁使用“瘦身”钢筋等不合格材料。要严格执行材料进场检验、工序检查制度,不得偷工减料。

  工程验收时,将重点对桩基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和建筑节能等分工程进行验收,做好屋面防水、外窗淋水、厕浴间蓄水和排水管道通球试验等重要使用功能的检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廉租房交付使用时,要确保供水、供电、电信等设施达到使用要求。

  诚信机制

  有不良记录可清除出市场

  毛传强提出,建设单位要建立不良业绩档案和警示制度,对不守法规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通过经济处罚、降低诚信度、清除出建筑市场等措施,严格追究责任,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惩戒。凡出现不良行为记录的,要限制其在建筑市场的一切经营活动。同时要在省市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而住建部副部长郭允冲在昨天的会上也表示,对在保障房工程质量方面违规的企业和个人,一定要查处,一定要整改,绝不能手软,“要让他们名誉扫地,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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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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