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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房一价”仍需努力

2011年06月09日 14:59 来源:昆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昆明实施“一房一价”新政至今一个多月,“明码标价”究竟是否严格贯彻?执行过程中有无“犹抱琵琶半遮面”,沦为形式?每套房源的房价是否真能摊在阳光下?本刊记者为此专门兵分几路,对部分在售楼盘和房屋中介进行走访摸底。

  然而,从记者对昆明部分在售楼盘进行探访后所反馈的信息来看,“一房一价”新政在众人瞩目中开局,但尚未在新售商品房上收到合格的答卷。新规在各个楼盘“落地”的步调快慢不一、执行情况参差不齐。部分楼盘售楼部亮出每套房源价格底牌,并明显标示销量情况等内容,而还有一些楼盘则仍没有动静,并未执行“一房一价”的公示。

  公示内容“不痛快”

  《云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试行)》中明确规定,昆明商品房销售要采用“一房一价”的方式,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进行明码标价,销售车位(库、房)价格以及物管费等信息同样要求公示。然而针对明文规定,部分楼盘对于价格的公示依旧“不当回事”,在其售楼处现场仍然仅局限于沙盘、楼书、户型图、个别户型模型等传统信息,顶多有一些楼盘在所张贴出的对外公示薄中,新增了营业执照、工商税务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开工许可证、项目预售证等内容,唯独没有商品房明码标价的相关信息,更别说在醒目位置放置“一房一价”价目表。

  而还有不少楼盘虽似“明码标价”,却始终“有所保留”,表现得羞羞答答。在走访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这些售楼部虽然表示他们已执行“一房一价”规定,每套房子都有价格,但都不愿意主动亮出价格牌,一般是前来咨询的消费者表达了较为明确的购房意向后,销售人员才肯将价目表拿出来,甚至购房者只能通过销售人员口头得知自己看中的房子的价格。此外,还有个别销售人员会向购房欲望强烈的购房者表示,同一面积、户型的房源价格相同,不过每套房源根据楼层及朝向的不同,房价也有不同程度的浮动。

  品牌楼盘“更守规矩”

  尽管目前不乏并未施行“一房一价”公示的楼盘,但还是有不少开发商已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到位,而且多为口碑不错的品牌房企。

  在执行情况比较理想的楼盘中,其售楼部大厅内都会以公示牌或公示簿的形式,在醒目位置公开在售房源的价格以及相关配套收费情况,甚至内容中还包含已售房源的资料,以方便消费者清晰了解项目信息并进行选择。其中一楼盘营销经理表示,其实公示房价的工作并不难,早在“一房一价”的公示要求提出之前,公司在售的楼盘就已经在公司内部的操作系统中有统一定价,购房者可以在售楼部查看到这些信息。要求公示之后,只需要经过几次重新校对,把原本电脑已经录入的信息重新美化排版就能做到。“新规的初衷主要是避免商品房销售信息不对称、不透明和开发商捂盘惜售等现象,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企业自身而言,将促进销售管理上更加规范,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有利于其选购挑选,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虽然这些楼盘在售楼部张贴了“一房一价”的公示表,而且对“五证”公示也都非常齐全,不过部分公示房价的楼盘还是普遍忽略了规定中如配套设施、车位价格、物管费等需要公示的更为详细信息。

  从此次调整的整体情况来看,由于众多复杂因素的存在,“一房一价”新规遭遇楼盘差别执行,有的已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到位,有的出现明码标价信息大打折扣、公示内容藏着掖着,甚至在售楼部消费者根本看不到“一房一价”公示的情况。而二手房市场,绝大多数房屋中介则表示尚不知道二手房应该如何“一房一价”,同时,由于房价“话语权”并不掌握在他们手里,不少经纪人认为二手房实施难度远比商品房市场大。

  面对“一房一价”执行难的现状,专家则呼吁除了价格管理部门主动堵住政策漏洞之外,还应该严格加强监管。此外,还希望地方政府以大局为重,并主动营造通畅的执行环境,对于找政策漏洞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当然转变开发商的发展观念也是必须的。(记者 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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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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