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真正建立公开、透明、公平的市场价格秩序,更好地保护购房者的价格权益,近日,扎旗发改委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本着“边检查、边宣传、边指导、边规范”的原则,对开发销售新建商品房(包括存量房)明码标价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共对11家商品房开发经营企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指导。通过检查和指导,不仅对《内蒙古自治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进行了宣传,统一了标价模式,同时也对经营者的标价行为进行了事前提醒,收到了预期的效果。(记者 张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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