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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自行车库被私自改成住房 物业称无法约束

2011年06月13日 09:47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本是自行车库,却被住户改造成了住房,会不会形成安全隐患?连日来,家住东湖高新区剑桥春天小区的陈先生,对自家楼下的“改造住房”提出质疑:房主这样私自改造,允许吗?

  昨日上午,记者在该小区17栋看到,一楼的自行车库已被安上防盗门,用作卫生间的玻璃墙也安装到位。在13栋的自行车库内,记者看到类似的装修也在进行,地砖已基本铺设完毕,卫生间也安装到位,正在准备装抽油烟机。

  陈先生担心,从车库里排出的油烟会影响楼上的住户,而且听说买这些车库的人是打算将其改造为住房后出租,如果有小偷混进来,对各家的安全都是威胁。

  在13栋的车库里,记者见到买下车库的刘女士。她说,车库每平米的均价是3000多元,和其他楼层的价格差不多,而且有两证。她称,自己家人多,儿子儿媳过年回家,经常要到旅店住,把车库改成住房,也是给儿子一家找个临时住处。

  对其他居民的担心,她表示,这间房平时不会出租,不会对其他居民造成影响。

  该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人表示,小区一楼最早是以自行车库的用途对外发售的,但是因销售情况不理想,后期开发商也向部分买房者承诺,车库可用作简易住房,并配备了独立的电表。由于现在对车库改住房没有实质性条款禁止,因此他们也无法约束。

  武汉市房产局工作人员也表示,对改变房屋用途的查处,主要是看是否影响到其他住户,以及是否威胁到房屋整体的安全结构,没有这两点一般不视为违规。

  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正平说,根据物权法规定,开发商无权处理公用设施,而对非公用的自行车库,如要进行改造,应以不影响其他居民生活为前提。(记者 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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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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