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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为让蚁族有房住 三环内公租房将永久租赁

2011年06月13日 11:10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为有效解决城市“蚁族”等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昨天郑州市公布《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商品住房用地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为总建筑面积的10%。其中特别提到,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属城市“三环”以内的,由政府组织回购后将作为永久性公共租赁住房使用。

  配建原则

  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房比例为10%

  办法规定,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由商品住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统一组织建设。

  商品住房用地项目配建保障房比例按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确定;商业、商品住房混合用地项目配建保障房比例按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0%确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项目配建保障房比例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确定。

  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属城市“三环”以内的,由政府组织回购后作为永久性公共租赁住房;属于城市“三环”以外的,开发企业按有关管理规定,实施经营5年后,由政府按回购价格优先实施回购,或供应给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户。

  户型面积

  单套廉租房控制在50平方米内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多大?

  办法规定,单套廉租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单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三环以内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三环以外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而且,配建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应当进行简装修,卧室、厨房、卫生间等配套设施齐全,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安装到位。

  日常管理

  开发建设单位要负责保修

  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后,日常的物业管理该由谁负责?

  办法明确,应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开发建设单位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应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经营5年后,可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按《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约定的回购基准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费用,充分考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房屋折旧等综合确定,并报市物价部门核准后执行。

  处罚办法

  不进行配建要缴纳高额易地移建款

  如果有些房产商违规不配建保障房怎么处理?

  未按《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实施配建的,以《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约定的回购基准价格的双倍为基准,并按有关规定放大配建比例后的配建面积,向政府缴纳保障性住房易地移建款,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未按规定实施配建的,应按上年度同类型、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平均价格缴纳易地移建款。(记者 李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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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元元】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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