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草案)目前正在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征求截至本月18日。目前,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已经收到545份以邮件等形式反馈的意见,其中331份表示赞成加装电梯,214份提出修改意见或反对。
广州市政府法制办昨日特别召开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参会的既有高低层住户的代表,也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学专家。座谈会辩论异常激烈,一再延迟,除了之前争议的加装电梯是三分之二同意还是百分之百的焦点问题外,公共财政是否应该投入旧楼装电梯的问题也备受关注。
个案:反对加装电梯 邻居反目成仇
暨南大学的一名退休医生吕菊梅反映,她住的楼房是一梯四户,装电梯会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现在有低层住户因反对装电梯收到别人的恐吓信,还被堵了门锁,被丢垃圾,还有老人家打架。“我家文明家庭的牌子也被人弄掉了。”
“不管电梯是否加成,楼里都是几十年的好邻居,现在弄得高低层住户反目成仇,几十年同事闹不愉快。”华南理工大学的教授刘灼群说,由于他的反对,规划局没通过他所在楼宇加装电梯的申请,结果有高层住户对其报复,楼上住户往下扔垃圾,他家门锁被胶水堵住,以往邻居间笑脸相迎、和睦相处的情形不再存在。
进展:制定电梯补偿办法困难重重
今年4月,广州市法制办委托广州市社科院城市管理研究所进行加电梯有关补偿问题的调查和数据分析,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参考标准,并拟将该标准推荐给相关业主,作为一项不具强制执行力的指导性补偿参考标准。
这个课题的承办人之一宁超乔介绍,制定补偿办法无先例可循,广州在对待这个事情上采取先行先试逐步探索的办法,“但我发现这个问题很棘手,我们很希望能拿出一个好的参考标准,通过技术手段拿到科学的参考标准,在下一步加装电梯的时候,有个好的作用。”
宁超乔说,他们准备调查几百栋上千户想要加装电梯的样本,调研工作非常辛苦。另外,技术分摊也是难点,每栋楼的情况都不一样,比如要考虑地段的情况,以及升值的情况、使用的频率、住户的承受能力等。“这个参考标准能否最后出台,还要通过反复的论证和讨论。”
纠结:三分之二还是百分百存争议
目前,征求意见稿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但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广州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处长田路介绍,市法制办曾召开专家座谈会,专家们一致认为增设电梯应适用《物权法》第76条,“决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和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该建筑物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然而,昨日的与会代表中仍有不少代表坚持认为应该百分之百同意才能加装电梯。
广州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张永华教授认为,《物权法》制定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加建电梯的情况,并没有一条法律可以直接套用进加装电梯这个新事物。他认为,《物权法》第76条是最接近目前加装电梯的立法,他赞成采用三分之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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