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辩:
公共财政能否投入加装电梯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一直在呼吁政府加快为旧楼装电梯,昨日会上,他更表示“双手双脚赞成旧楼加装电梯”。韩志鹏认为,推进旧楼加装电梯,政府一定要主导,建议政府出一部分资金。“你看厦门和宁波,政府一个是出70%,一个是出50%来帮助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的这部分资金就用来补偿低层住户。我想,有一些东西补偿到位了问题也就解决了。”
还有代表提出,之所以出现目前加建电梯的困境,是由于当年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的规定,规划的前瞻性不强造成的。按照规定,7楼以上的楼房就应该装电梯,但广州有很多8层、9层的楼房都没装。因此,政府要帮助这些旧楼装电梯。
胡志峰代表在意见会上反问道:“为什么要用国家的资产补偿私人呢?”
来自广州市社科院的宁超乔博士认为,公共财政可以做三件事情:一是用于公共设施投入的服务;二是可以应对社会危机的问题;三是补贴弱势群众和救助。“现在加装电梯受益人是住宅的居民,不是所有的纳税人,所以它并不属于这三个范畴之一,所以我认为在加装电梯上,政府不应该有公共投入。”宁超乔说,住户可以通过房屋增值的提升程度来受益,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其投入和收入是平衡的,财政就不应该投入。
与会代表的部分建议
廖承忠:谁增建电梯谁申请,房改房售房单位不应该作为申请加建电梯的申请人。
许海珠:《办法》第四条提到,居委会、原房改房售房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等可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予以指导、协助。“可”应该改为“应当”。
庄骏:应该成立第三方公正的独立的机构来评价每一个加装电梯的案例。
胡志峰:政府可以建一个房屋置换中心,规定市区房改房的高层住户达到多少岁的年龄就可以申请置换到郊区的电梯楼,他原来的房子可以作为廉租房租给市区上班的年轻人。(记者 练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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