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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不能单落户 为小孩买房遭遇落户难

2011年06月14日 15:24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租住在盘龙区金安小区的冯先生夫妇,连日来为给儿子小亮落户的事伤神不已。好不容易凑钱给儿子买了套小户型的二手房,夫妇俩却接到派出所通知称“未成年人不能单独落户”。对此二人一时难以接受,因为买房前他们曾向派出所咨询,对方明明告诉他们“只要给孩子买房就能在昆明落户”。

  买了房子也难落户

  冯先生一家来自四川,在昆做五金生意长达5年。儿子小亮在昆上初二,老师提醒夫妇俩赶紧将小亮户口迁到昆明,以免耽误一年后的中考。

  去年,夫妇俩到派出所打听得知,只要给小孩在昆明买套房子即可落户,二人便花近30万元在昆明北郊上庄买了一套41.04平米的二手房。由于房屋面积有限,房产证的所有人只能有“小亮”一人。

  今年5月中旬,冯先生将儿子落户的材料递交到红云派出所,孰料6月2日他们接到了派出所回执,称不同意落户,其原因是“未成年人不能单独落户,无稳定收入”。

  夫妇俩不解的是,买房前甚至在交材料时,派出所都没说过不行,更何况他们是在派出所说“只要给小孩买房就能落户”后才决定买房的。更让他们感到“崩溃”的是,由于小亮是年仅14岁的未成年人,目前既不能更改房产证所有人姓名,也不能将房屋售卖他人。又因房屋面积有限,也无法在房产证上增添其他家属的姓名。

  未成年人不能单独落户

  对于冯先生一家的问题,红云派出所负责落户的工作人员解释,他们也是两个星期前才接到上级下发的通知,之前可以通过给小孩买房落户的政策无效。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再早些日子来申办,都是可以的。”

  五华公安分局的工作人员解释,早在2008年昆明就开始出台落户新政,购房落户必须满足有固定住所、有稳定收入两个条件。但因对新政理解有误,以至于派出所仍允许未成年人购房单独落户。

  在昆明市治安管理支队户政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了6月起开始实施未成年人不能单独落户这一规定。工作人员还指出,按照“人均购房面积满足不低于22.72平米,才能将3人以内家庭成员落户”的政策,冯先生即便是在购房时将所有人名字填成他或妻子的,也无法让儿子落户。这意味着,冯先生夫妇想让儿子落户昆明,就必须再筹钱买套面积60平米以上的房屋。(刘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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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元元】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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