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汇总的5月底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度数据显示,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为50.8%。其中,廉租住房开工率为50.4%,公共租赁住房开工率为52.4%,经济适用住房开工率为57.8%,限价商品房开工率为66.7%,城市棚户区开工率为47.8%,农村危房改造开工率为60%。
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姜振友说,今年全区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居历史之最,内蒙古将通过强化工程质量、规范公平分配、公开建设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等各项有力措施,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
姜振友强调,在准入环节,要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来确定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及时确定租金标准,保障租金基本稳定;在审核程序上要严格按照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和年度复核制度;在动态管理方面首先要依法签订保障房租赁合同,合同期满要求续租的,必须经过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才能续签,其次是要不断完善廉租住房申请审核系统和保障性住房档案,对保障家庭进行动态监测;在退出执行方面,要定期审核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住房情况、资产情况等,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要实行腾退机制。
另悉,近一个时期,部分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出现了质量问题和投诉上访事件,表明部分地区在工程建设中质量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管理不严和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突出,各级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实行严格的工程质量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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