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知名的703804网站上曝出一帖,称苍南乡镇领导分配安居房存在不合理现象:850套房源近9成分给了公职人员。县官员辩称,因房源紧张,所以优先安排公职人员,1∶9的分配比例合理。记者获悉,临近限价商品房的新湖绿都目前市场价为每平方17000元。当地很多家庭只能“望房兴叹”。
领导干部“先己后人”
记者调查发现,苍南县第四期安居房是温州市首个限价商品房项目,共850套,总投资约3亿。面对这么多本应分给困难群众的安居住房,苍南县政府却出台了这样的规定:“限价商品房销售对象优先考虑中等收入群体并符合享受房改政策而未享受的对象,其中主要为:苍南县党政机关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和职工”。
网帖爆料,本次安居房分配方法不公平、不科学、不合理、不合情。“采用积分法,按积分排序,积分高者优先分配住房。依照这种积分计算方法,一名普通干部职工工作五年后,再增加一年计0.2分,继续工作10年才增加2分。而一名正科级领导除了加工龄分外,还有职务分,工作一个月就加0.3分,一年就加3.6分,相当于普通干部职工连续工作18年。领导工作5年加的分,其他干部需要工作个90年才能赶得上。”网帖还透露:“如此计算方法得出的结果,显然是专为领导设计的。”
根据计划安排,850套限价商品房的分配名额已经初步确定:乡镇368套、县机关单位318套、教师64套、引进人才50套、拆迁安置50套,绝大部分房源分配给了机关公职人员。
纪委组织部门介入调查
对此,苍南县县委书记黄寿龙表示,这批安居房实则是温州首个限价商品房,三年前启动开工,属试点性质项目,在限价商品房前期调研时,确实听到个别乡镇不同的声音,反映乡镇所出方案存在不公平、不科学、不合理的做法,如查实,一定责令整改。为此县里已经于5月29日作出决定,派出由纪委、组织部、县府办公室、房改办组成的三个指导组下去调查和指导工作。
据悉,根据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2009年3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城镇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州率先试行限价商品房制度。开发建设限价商品房的主要目的是逐步解决既不属于低收入住房保障范围,又买不起普通商品房的“夹心层”家庭的住房困难。
制度漏洞必须抓紧堵上
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赵杭生表示,其实,诸如温州限价商品房被公务员“瓜分”的情况,各地时有发生。温州苍南限价商品房的最终去向问题,和政府机关利用手中的权利来谋取私利有直接关系。
他认为,目前,正是因为制度、法律上的漏洞,让有些国家工作人员不顾公众的利益、社会的公平,把社会原本提供给困难群体的公共福利占为己有。很显然,这是一次集体的腐败行为。在这里,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的很大一部分人拿到了限价商品房,这在无形中将他们串联在了一条利益链条上,因此,相对于个人受贿拿房的情况,这次攫取公共福利的“违法安全性”大大提高了。因此,才会出现有的政府官员理直气壮为这一行为辩解的情况。
赵杭生建议,要解决类似情况的再发生,只有从制度上、法律上尽快堵住这一漏洞,才能让这些人没空子可钻,没有胆子来拿。
浙江大学不动产投资研究中心叶宏伟认为,就目前而言,如何建设保障房、安居房不是问题,而如何公平、公正地分配才是最关键的问题。如果公务员群体利用手中的职权将公共福利转化为一己私利,而又没有足够的社会监督,势必引起民众的怨愤,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导致社会的不稳定。他指出,应当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来克服眼下乱分配情况的发生,防止这一新形式的腐败、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驻浙记者 蒋萍 通讯员 吴禄婵(本报杭州6月16日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