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收费“保”生产 监管部门沦为“保护伞”
大批砖窑厂没有用地审批手续为何能长期大量占地、疯狂“吃地”?窑厂主们告诉记者,他们只要向相关部门缴费就可以。
“一个砖窑厂要想‘和谐’生产,每年必须上缴约20万元的各项费用。”临泉县杨桥镇一砖窑负责人邢顺利说,因为窑厂较大,他每年上缴的税费在20多万元。
“我们要是不交钱,我们就烧不了砖。”邢顺利告诉记者,每年春节时候,连慰问五保户的钱,都是砖窑厂给出的。
正是在“保护伞”下,临泉砖窑厂主们赚得盆满钵满。牛庄乡宁大村一砖窑负责人牛坤说,一座年产2000万块砖的普通轮窑,投资大概100多万元,按一块砖7分钱的利润算,年利润可达140万元,除去向政府缴纳的各项税费外,差不多一年就能将投资赚回来。
到底有多少部门在收费呢?“像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等多个部门都来收过费,一般是打电话,限期多少天,到哪里交钱,否则,窑厂就得整改或停产,那样损失更大。”齐超(化名)说,“给这些部门交钱,能有一半部门给发票就不错了,其他都是白条,说白了,这样交钱就是为了买平安。”
记者辗转了解到,国土资源局是其中名副其实的“收费大户”。据该局的一份财务数据显示,2008-2009年度和2009-2010年度,全县砖窑厂需上缴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土地复垦费等4项费用,分别达到718.1万元和743.6万元。
在2009-2010年度的两张缴费清单上,记者看到,上面密密麻麻列出了106名窑厂主的名单,最多的缴费12.8万元,最少的缴费也有2万元。当记者问及这些砖窑厂均没有用地审批手续,涉嫌违法生产经营,为何国土部门还要收费,是否默认其合法性?王春雨没有回答。
与此同时,由于政府和窑厂的“默契配合”,致使国家各级政府下达的“在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规定,成为一纸空文。在临泉县文联院内的一处3层建筑工地上,建筑方负责人刘子红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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