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开始,国家陆续下达了近10个针对高尔夫球场建设的禁令。然而7年过去,各地仍建设了400多家球场。这些高尔夫球场为何能获得立项并运营?已建的违规球场应如何处置?(6月20日《人民日报》)
“树欲静而风不止”。禁令之下,各地高尔夫球场项目仍然争先恐后地顶风上马。难道国家“封杀令”只是一纸空文吗?非也。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上马者,只须耍点小手段,给高尔夫球场披上乡村体育俱乐部、体育休闲俱乐部、群众体育中心等“马甲”,就可以“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明正言顺地开展“贵族运动”了。比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建在生态治理区内的高尔夫球场,就是披上了“新农业园建设项目”的“马甲”,才有了合法的伪装;又如,云南石林紧邻世界遗产保护区、占用农田数千亩的高尔夫球场,也是披上了“民族生态运动场”的“马甲”,才得以蒙混过关的。
现在再来复述占耕地、毁山林建高尔夫球场的严重危害性及违法性,显然是多此一举。笔者甚感疑惑的是,为什么只要给高尔夫球场披个“马甲”,就可以蒙混过关,而且在各地屡试不爽?难道我们相关的管理部门都是色盲组成的?相信我们相关的管理部门汇集了社会精英,也相信他们都生了一双慧眼——高尔夫球场披上个“马甲”,他们一样能识出“庐山真面目”。问题是,即使识别出来了,他们也不能指证、揭发出来,更不能去阻止。因为高尔夫球场是本地的“贵族”,是地方政府的“财神爷”,他们非但不能“得罪”,还得暗中保护;再说,把高尔夫球场项目给“查禁”了,地方的税费从何而来?
如此来看,不拿地方保护主义开刀,不砸碎管理部门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链条,高尔夫球场仍会有禁不止。还有国家有关部门不能禁令一下就高枕无忧了,要组织经常性的巡查,对于违法在建的项目及时喝止。更重要的是,对禁令之下顶风上马的高尔夫球场,应坚决实行“零容忍”,一律予以取缔,别再给其预留“整改、规范”之类的灵活操作空间,放虎归山。否则,惩戒手段不硬,便有更多的高尔夫球场顶风上马,去挑战国家法令的公信力。(湖北 张连洲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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