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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物业收停车费 车丢却不全赔业主指物业失职

2011年06月21日 10:06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刚买一个月的电动车在小区内被盗,这让家住海口市海达路金珠大厦的小李很郁闷。物业自行在院子里划上黄线,对停放的车辆进行收费,怎么车子还会被盗呢?而更让小李无法接受的是,小区物业只愿部分赔偿。

  业主:车被盗物业该赔

  小李告诉记者,他的电动车是今年5月10日花2590元买的。6月10日,他去上班时,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见了。当时他便找保安和物业处理。报警后,因小区没有安装监控设备,要找盗车贼毫无头绪。于是,他和物业就赔偿一事进行协商。但物业只愿意负部分责任。

  记者来到海甸岛海达路金珠大厦。从大门进去,在一个约二三十平方米的院子里,记者看到用黄线划出的停车位。靠走廊的停车位停放着一排电动车,另一边则是4个小车位。据小李说,原来停车是不收费的,自从换了物业公司后,便在院子里划上黄线,进行收费管理。

  物业:业主应负部分责任

  小李表示,他的车被偷是保安失职造成的。小区只有两个保安,还是夫妻。平时,丈夫去外面干工,妻子去接小孩,有时候保安岗就唱起了“空城计”。“物业既然让我们交了停车管理费,就应该保障车辆的安全。这点都做不到,凭什么收停车费?”小李说。

  金珠大厦物业庄主任表示,物业收取停车费是今年4月份开始的。因小区物业收费低,经营困难,他们接手后才收取停车费。电动车每月交25元停车费,包含15元充电费和10元保管费。现在小李的电动车被偷,公司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被盗的车主也有责任,之前就出现过他将钥匙落在车上,后来被保安发现的事。”庄主任认为,这次车子被偷,车主也要负部分责任。对于小区保安夫妻的问题,庄主任表示,保安的工资比较低,只要不影响小区的安全,暂时走开也是允许的。

  至于为什么没有安装监控,庄主任表示,因为刚接手小区物业管理,加上之前做过大量维修,所以没有及时装上监控,但会尽快安装监控。

  20日下午,记者从小李那了解到,他和物业还是没有达成共识,物业坚持最多赔偿60%。对此,小李表示已计划走法律途径解决。(记者何慧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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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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