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皇宫”是违建还是创新?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广东深圳“海上皇宫”状告当地相关部门要求法院判定对其海上构造物拆除行为属违法案件,今天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海上皇宫”(本报曾多次做过报道)于今年3月28日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状告龙岗区农林渔业局行政违法,要求被告撤销其于2011年3月1日作出的《撤销〈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的通知》,并索赔100万元。4月8日,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海洋局)开始强拆“海上皇宫”。4月13日,考虑到龙岗区农林渔业局和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海洋局)虽是一套人马,但是两块牌子,所以,“海上皇宫”方面向龙岗区人民法院再次递交了状告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海洋局)行政违法的起诉书,要求判定被告对原告海上构造物的拆除行为属违法。
4月20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并向“海上皇宫”方面同时下达了两份《开庭通知书》。按《开庭通知书》表述,这两起案子将于5月24日开审,被告人分别为龙岗区农林渔业局和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海洋局)。但就在《开庭通知书》下达前一天,深圳市龙岗区公布了新的区级党政机构改革结果,按照《深圳市龙岗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海洋局)被裁撤,人员被分流到城管部门和新成立的经济促进局。
庭审中,双方还就“海上皇宫”是违建还是利用海洋资源的创新之举,拆除海上皇宫的行政作为是否违法问题进行辩论。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海上皇宫”不是腐败的场所,也不是藏污纳垢的地方,原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撤销批复并进行拆除的行为,是被舆论绑架和围剿做出来的行为,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海上浮岛”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是高效利用海洋资源的创新。
龙岗区经济促进局的代理律师则答辩称,“海上皇宫”根本就是一个豪华会所,而不是原告所说的用于垂钓和养殖的谋生场所,任何一个具有常识的人都能看出来,“海上皇宫”是非法的东西,没有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它不是什么创新,怎么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这个违法的建筑可以存在,那么不远的将来,是不是其他人也可以到海上去占一块海域?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今天未就案件作出判决。(记者 游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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