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东莞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1年06月22日 10:1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昨日从东莞住房公积金获悉,根据公积金中心的通知,现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就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了。

  东莞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为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缩短办事时间,即日起,市民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公积金担保贷款,在担保公司承担相应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况下,可在未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提交申请,经过东莞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则可以让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然后再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及抵押登记手续(包括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 (记者 赵碧莹)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