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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怪相: 收了首付过了户,贷款就是下不来

2011年06月23日 14:58 来源:四川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随着楼市宏观调控的持续深入,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继续提高,银行信贷进一步收紧,各种各样新的房贷问题层出不穷。面对众多的房贷怪相,中介公司、银行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资深人士都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没有贷款资格

  先付全款再抵押贷款?

  [典型案例]

  王先生最近很苦恼,他于2005年和2009年按揭购买了两套套二的住房,由于家里有了小孩,父母要过来照顾,他准备卖掉其中一套,购置一套二手套三的住房。但是他到二手中介咨询才发现,由于“认房又认贷”,自己已经贷款两次,没有办法再贷款,这就意味着他需要全款买房。王先生看中的二手房总价在120万元左右,卖掉手中的一套房产加上手上的存款才80多万元,其中40万元的缺口成为了王先生心里的疙瘩。

  这个时候,中介为王先生出了主意,采用“补按揭”的方式购房。先和家人或者朋友借一部分款项,凑齐全款购房,等房产证拿到后再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把钱还给家人和朋友,这样就可以享受到全款买房的优惠,而且在申请贷款上也更容易。

  [专家看法]

  “这样的方式只是不得已而为之。”21世纪不动产成都泰怡家加盟店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那些有购房需要但是却办不了贷款的客户,这种方式是一种权宜之计,其中肯定是有一定风险的。首先,房产抵押贷款的利率要高出普通房贷不少,现在大部分银行执行的标准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左右,这样整体算下来,总花销要高出不少。其次,现在房产抵押贷款的年限一般为10年,相对于普通房贷的20年-30年,每月的还款压力要大不少。

  招商银行锦官城支行个贷中心经理张邻也表示,除了利率高、还款压力大外,还存在另外一个隐患。根据目前招商银行的政策,抵押贷款后的放款只能用于消费,且是非房产消费,不能取现,那么,向亲戚朋友借的钱如何还就成为一个问题。同时,目前抵押贷款放款时间以及放款金额并不确定,那么何时能够还钱、能还多少也成为未知数。

  信用不良

  首套房贷也会遭拒?

  [典型案例]

  曾先生从年初开始看房,终于看中了一套房准备按揭买房,但当把资料都送交银行审批后却被告知:他是银行的“禁入客户”,理由是拖欠信用卡透支款,已被列入信用不良者。曾先生这才回忆起,读书时曾因信用卡透支接到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律师函,虽然缴清了欠款,但信用卡被停用了。

  此后,他再未申请过信用卡,也不知道自己被列为信用不良者,更没有想到因此而不能贷款。曾先生作为首次置业者,本来可以享受贷款购房的多方面优惠,结果却不得不全款购房,因此只有降低购房标准,选择小一点的户型。

  [专家看法]

  “这样的情况下,信用卡持有者可以到发卡行申请开具信用证明。”张邻表示,这是最可行的办法,发卡行会通过信用卡持有者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从而判定是否开具信用证明。另外,在信用卡还未注销时,持有人连续使用2年以上,并保持良好的还款记录,有可能其信用度将被上调。如果卡片已经注销,并收到律师函,一般银行将会终身不放款。

  拖欠信用卡透支款分为不经意拖欠和恶意拖欠两种。有人一时冲动申请了数张信用卡后,经常使用的只有一张,其他不常用的信用卡被遗忘成为“休眠信用卡”。由于信用卡须缴年费,当信用卡中余额不足时,银行扣年费也就形成了透支。长此积累下来,也就破坏了持卡人的信用状况。

  “除了信用卡的使用问题,如果在房贷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收入证明,申请贷款也将遭拒。”张邻透露,在收入证明上作假被银行查出,即刻被银行列入“黑名单”。

  “年轻消费者应随时留意信用卡余额、对账单、扣款单,一旦欠款就要及时缴还本息,以维持个人的良好信用记录。”否则,随着各大商业银行的个人信用数据库的联网正式投入使用,各大银行不仅能互相查到信用卡欠款人名单,就连其他性质的贷款“黑名单”也能共享。到时,被列入“黑名单”的消费者的置业之路就会更加艰难。

  收了首付,过了户,

  房贷就是不下来,

  该怎么办?

  [典型案例]

  “这可怎么办,房子都过完户了,结果贷款被卡下来了,弄得我们很被动。”马先生很无奈地表示。

  马先生3月出售了一套位于城东的二手房,价值 80多万元。买主在决定购买之后,向马先生交了40多万元的首付,并向一家银行递交了申请贷款的材料,准备贷款40万元。由于买主急着转户口,马先生就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已经3个月过去了,贷款一直下不来。“如果贷款下不来,该怎么办?”马先生很着急。

  [专家看法]

  “首先,应该先看看买主的贷款是否已经通过了银行的审批。”21世纪不动产成都瑞锦加盟店销售经理雷勇认为,如果贷款已经通过审批,马先生就只有耐心等待放款。如果没有通过,马先生再与买主协调余款的支付问题。

  “这样的情况在我们这里是不可能遇到的。”雷勇表示,在客户确定购买意向后,一般会要求买主支付部分定金,然后将买主的资料提供给银行,在银行审批通过之后再要求买主付首付,并且办理过户手续。“有一些不正规的中介机构,为了快速促成交易,为买卖双方后期留下了纠纷隐患。”同时雷勇透露,由于银行银根紧缩,现在放款时间不确定,一般为一个月左右,但有的也会拖3-4个月,因此在前期客户交易时,销售人员会提前与客户沟通,这样有效减少了后期的纠纷。

  四川华盖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徐华分析认为,这种情况下具体的违约情况要看《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通常来说假如银行贷款不是由于买方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买房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在这个情况下,建议买房人可以和卖房人协商解除合同,由卖房人返还买房人全部已付房款。银行按照相关规定,有权不发放贷款给银行认为不合格的贷款人,所以本案中,银行没有任何责任。假如房主认为买房人违约,那必须出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有约定按照约定办理即可。没有约定违约金,买房人有权拒付违约金。

  资料交了一遍又一遍,贷款不下来还说违约?

  [典型案例]

  去年12月,孟先生在城西购买了一套商务小户型,交了13万元首付以及申请房贷的各种资料后,回家坐等银行放贷。这一等不要紧,5月31日开发商给孟先生寄来的“关于补交银行按揭资料的通知”。通知里指出,由于孟先生的收入证明过期、未按时提交首付收据及POS单复印件、居住证明、银行半年流水等原因,银行贷款迟迟未获批,要求孟先生于6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银行,并且支付1万余元的违约金。

  孟先生一头雾水,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日的7天内,他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供了所有资料,如今怎么会出现资料不全的情况?为什么还要支付违约金?

  [专家看法]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玉林认为,这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如果业主已经提交齐全资料,银行与开发商应该都有相关的验收记录,个人完成提交工作也应该有相关记录。只要找到这些记录,就可以证明业主完成了提交义务,那么开发商要求支付违约金就不成立了。第二,如果是因为银行贷款额度紧缩或者其他政策原因导致贷款下不来,就属于不可抗力所致,开发商应与业主共同协商解决。第三,面对现在的情况,孟先生应该首先向开发商提交正式的回复函,内容包括当时提交贷款资料的具体时间、地点、提交方式、提交联系人等,证明自己已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的义务。之后,孟先生再根据开发商的态度来进行下面的动作。

  “在事情发生之后,我致电当时负责我相关按揭事宜的黄先生,他也承认当时我的确已经提交了相关资料。”孟先生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联系开发商置业顾问黄先生,对方表示寄通知的目的是督促客户尽快将资料补过去,关于违约金部分只是一个督促的方式,并非真的追究客户责任,客户可以忽略这个部分,直接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交过去就可以了。

  但是,高玉林认为,“如果不提交回复函直接将要求的资料提供过去,这会造成孟先生事实承认过错的后果,因而陷入被动的局面。”因此,还是应该先提交回复函。成都商报记者 熊沙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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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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