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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不易、收房更难 睁大眼睛去收房

2011年06月24日 13:34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花几十万元置业买房,收房领钥匙对于购房者来说原本是件高兴事,然而近两年,交房却演变成购房者与房开商矛盾的导火索,各种各样的交房纠纷正在不断上演。那么,市民在收房过程中,究竟容易遇到哪些问题呢?

  收房要交上万元

  当中不少糊涂账

  去年,市民谢女士购买了位于大营坡一套面积13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6月初,谢女士去收房,开发商说谢还需要交纳5700多元的“三通费”、将近10000元的维修基金、300元的可视对讲安装费、650多元的物管费、2000元的装修保证金以及500元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对于这些费用,谢女士有不少疑问,“‘三通费’”不是听说取消了吗?如果暂时没有装修打算,为什么现在就要交装修保证金和垃圾清运费?万一将来物管公司更换了,我到哪里去要回这笔钱?……”由于开发商始终坚持业主必须在收房时一起缴纳装修保证金和垃圾清运费,最终谢女士未能收成房。

  几十万元消费品

  十分钟草率验收

  目前购房者在办理收房手续时,多是由开发商委派工作人员陪同验房,有的甚至是让先期入驻的物管公司工作人员“代劳”。加之多为集中收房,每户购房者得到的验房时间不过短短头十分钟,这也让不少购房者颇感不满:几十万元买来的大额消费品,验收过程怎么能如此草率?

  家住南明区某大型住宅小区徐女士说,当初接到开发商的通知去收房时发现,不仅电梯都没安装完,而且开发商连最基本的消防验收合格依据都拿不出来。徐女士还发现,开发商根本就不给你认真检查的时间,徐女士的结论是,如果你是外行,又没有专业人士的帮助,验房只是一个形式,至于住房内部是否有质量问题,对于不具备专业知识的购房者来说,也只有住了才知道。

  先收房再验房

  开发商很强势

  很多已经收房的购房者都有这样的印象:收房前往往要按开发商的要求交纳各种“入住费用”,然后在《房屋交接验收单》和《物业管理合同》等一堆协议上签了字,最终才在物管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验房拿钥匙。对此,不少购房者认为,在收房环节,开发商所表现出来的强势态度和买房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用市民杨先生的话来说,如果不按开发商的程序走,收房只能免谈。

  家住金阳新区的杨先生今年年初在收房时就因为不满开发商先收房再验房的做法,而延长了一个多月才收房。杨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预留给每户业主的收房时间相当有限,基本上就是交钱——签字——看房——领钥匙。杨先生则认为,——应该是先验房再签字,既然收房的字都已经签了,那所谓的验房也只能是走过场。而且《物业管理合同》涉及到入住后的诸多细节问题,如果不仔细研究就草率签字,很可能为将来入住后埋下纠纷隐患。不过负责交房的房开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不管杨先生收不收房,物管费的起收时间都以开发商通知购房者收房的时间为准,所以晚收不如早收,有问题也能通过房开公司及时解决。最终在犹豫纠结了一个多月后,杨先生只能在《房屋交接验收单》上妥协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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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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