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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切莫“节外生枝”

2011年07月04日 08:43 来源:青岛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对于备受瞩目的房地产市场,目前如此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即使要搞,也只应是阶段性的,最终还是要以市场为主,政府所要做的,只应是以廉租房为主起到“兜底”的作用,其他的,交给市场去做……我们注意到,最近,又有人提出,当下的保障房建设,不是应该大幅度扩大规模,而是应该大幅度缩减规模,把政府的有限资金,真正用到极少数只能按月付得起少量房租的城市低收入人群……

  正所谓,兼听则明。我们认为,这类主张值得注意,是一种实事求是的“合理化建议”。正如有关分析所说,政府的保障房建设应该“倒着做”,即根据手头的有限资源比如土地和资金,先解决收入最低、居住条件最差之群体的住房保障,也就是廉租房建设。把他们的住房解决之后,有余力再兴建公租房,所针对的是中下收入阶层即所谓的“夹心层”。至于经济适用房,由于涉及到产权买卖,应该取消其作为“保障房”的资格,也就是说,真正的保障房应该只租不卖。

  事实似乎正在不断地佐证着这些说法或建议的理性分析。只要留意一下,就会看到不断有报道说,不少地区保障房开工不足,而最大的问题就是资金。这是情有可原的一个现实,是一个“硬”约束,任何决策者都要考虑收回成本和还贷等问题,因此,无论政府还是开发商,廉租房反而处于次要地位,形成一种“本末倒置”的结构,公租房、廉租房规模一再缩减。一个与此相应的现象是,由于廉租房、公租房仅靠出租根本无力偿还建设成本,所以,不少地方不约而同地提前做了公租房若干年后出售的 “提前设计”,乃至“掺假”,把属于交换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甚至教师和员工宿舍等也用来充数。

  与此同时,还有可能产生寻租骗购现象,尤其是所谓的“经济适用房”。许多申购者其实并不在政府的“保障”之列,而这些人之所以“积极”申购,看中的是它的市场差价和未来的赢利前景,由此,必然导致寻租和舞弊,而真正需要的弱势群体反而有可能被“边缘化”,或者因地带、质量、环境等因素,需求者并不愿意接受,导致一些房产资源的闲置浪费。

  住房改革的市场化方向是毋庸置疑的,其效果也是人们有目共睹的,其进程中之所以出现波折,尤其商品房价格的不正常攀升,原因不少,尤其是国民和政府都没有经历过这种态势,也就没有应对的经验,这是一个客观的事实。而这种波折和反复催生阶段性的大规模保障房建设,即使有点“矫枉过正”,应该说这也是一种认识和实践的进步,但是,我们还是要说,高房价的根子,在于供求关系,这是经济规律所决定的,而供不应求的原因,在于土地供应的制度、方式。在目前的现状下,加大保障房的建设,必然挤占商品房的用地,同时保障房能够分流的中端和高端需求十分有限,所以,如无有效的方式同时满足商品房建设的用地,反而有可能导致商品房价格进一步不正常攀升。而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最大量的住房供应,包括租房需求,还是要靠商品房来解决,靠社会房源来解决。

  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是,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总是会不断地 “节外生枝”,麻烦不断。有专家指出,如果不是重回改革开放之路,重回市场之路,已在社会上牢牢确立了土地稀缺从而房产稀缺的预期,房地产的强力干预,又大大增加了未来的不确定性,强化而不是削弱了供应短缺的预期,增加而不是减少了房价上涨的压力。所以,不断有人提出,在保护耕地和搞好规划的前提下,让农民的土地平等地进入房地产市场,尤其重视“城中村”在发挥住房保障中的作用,让更多的社会力量进入到商品房、保障房的建设和供应之中,彻底改变土地和房屋越来越稀缺的预期。最近中国社科院又有专家再次提出:自十七届三中全会土地改革思路的突破之后,几十年里土地制度改革几无进展,而土地制度的进一步变革,这似乎是一个怎么也绕不开的坎儿。在当前许多强势利益集团已深深卷入土地利益关系的情况下,土地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已很难取得一种社会的基本共识,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从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拿出大的政治决心,采取果敢行动。(巩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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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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