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陕西发力保障房:“中考”交出精彩答卷(2)

2011年07月04日 09:17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为让更多的土地用于保障房建设,我省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建设保障性住房,供应对象严格限定为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职工,纳入当地保障部门统一管理,优先供应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多余的房源由城市人民政府统筹用于保障其他符合条件的居民,分配结果等全部向社会公开。这样的结果是“三赢”:保障房建设多出了土地,更多的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还可以减轻财政支出压力,盘活存量土地,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

  如此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资金自然成为一个难题。为了让更多资金流向保障房建设,我省巧妙地将政府建设力量和社会力量结合起来,成立了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直接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划拨、回笼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公司由省财政出资10亿元,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出资30亿元共同组建而成,采取市场融资的方式帮助市县政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市县政府按照属地原则与该公司签订目标责任合同,省财政按预算级次下达中省补助资金,市县财政部门落实本级资金配套,由保障对象所在地的政府组织回购。截至目前,公司筹措了100-120亿元支持配套资金困难的市县建设廉租住房和公租房,已与10个城市签订了89个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总规模7.24万套,支持金额90.23亿元。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媒体联络报道,让广大群众亲身体验到、感受到保障房建设的进展,也是建设过程中所实施的各项重大举措之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了2008-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库和厅级领导对口联系各城市进展情况的制度,4月中旬和5月中旬开展了两次拉网式督查检查。将每月排名结果在报省委、省政府的同时在媒体上公开,反响强烈。如今,每天打开电视、广播、网络、翻开报纸,总能日益强烈地感受到我省保障房建设那热火朝天的劲头,感受到省委、省政府为民生所下的坚强决心,所做的巨大工作。

  里程碑后,要迎接年终更大的挑战

  100%的项目开工率固然让全省人民十分振奋,也着实看到了人人有其屋的远景希望,然而,在历经“中考”的好成绩之后,面对新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如何打好接下来的攻坚战,在“里程碑”之后再铸新成就,更是省委、省政府所考虑的第一要务。

  目前,我省廉租房建设的各类项目进展不尽平衡,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开展的较早,政策比较明确,市县政府也有了丰富经验,项目储备工作扎实,进展较快;而对于后起的公租房,其任务量大,项目筹备时间短,社会资金投入少,基本上都是由政府投资建设,加之前段时间中央对公租房补助标准不明确,市县政府配套资金压力大,项目进展不尽人意。还由于各市中心市区土地征迁难度大、成本高,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制约因素也较多。

  从我省保障房建设加速之始,完善各项省级保障性住房各项规章制度,就成为推进这一工作的“利器”之一。针对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环节存在的薄弱部分,分配公平、退出机制、建设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目前正在制定的 《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实行办法》,将从项目管理、规划设计、土地、资金、建设、分配、退出、运营等各个环节加以规范,提高保障性住房管理水平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在政策学习执行方面,省住建厅将组织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市、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保障性住房政策培训,在项目建设、保障对象审核、房源分配等方面系统理解中省政策,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规范有序。

  半年跨越,半年夯实,从今年7月份起,陕西省将大力加快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10月底前建成全省联网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监督全省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立项、施工、竣工等建设过程和保障对象的申请、审核、退出等管理过程。统一的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新设立的服务平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使住房保障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更为重要的是,全盘掌握了全省住房保障信息,可以促使政府合理制定住房保障规划,预判全省住房保障总体形势;电子化的动态监管,也使得陕西的保障房工作驶入了快车道。

  2011年年底前,我省保障性住房将全面完成土建施工,进入安装阶段或交付使用阶段的套数要占到目标任务数的40%;进入土建施工且进度达到地平正负零之上的套数占到目标任务数的60%。40余万套新居,承载的不仅是普通民众的笑脸和幸福,更见证着这一巨大民生工程攻坚克难的艰辛和成果,书写着三秦儿女幸福生活的巨幅画卷。

  在 “中考”交出完美答卷之后,年终“大考”成绩如何,我们值得期待。(记者  李龙飞  贺小巍)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