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位于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的东亚瑞晶苑限价房小区交用入住,一进入该小区,就可以看见一块显著的铜牌,上面刻着开发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姓名。北京的保障房项目首次设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牌。该市住建委负责人表示,今后北京所有新建保障房,都将设立质量终身责任牌。(据《新京报》)
保障房,不仅要保进度,保数量,更要保质量。笔者认为,“终身质保”不该仅限于保障房。
“终身质保”是“对症下药”。很多工程偷工减料所留下的质量隐患,“发病”不一定在“竣工”前,很有可能在数年之后才会“发作”。问题是,一旦“病情爆发”已事过境迁,谁也记不清当年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是哪些单位,更不清楚“法定代表人”是谁;而有了“终身质保”这个小小的铜牌,到时候,问责起来便于“刨根”。
一项建筑工程,立个“终身质保”铜牌花不了几个钱,但有这个“铜牌”与没这个“铜牌”大不一样。“有”之,不说“不敢”偷工减料,起码是有些“怕”;“无”之,只要“糊”过眼前,今后出了质量问题,谁也记不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姓名,难免让人陡生“侥幸心理”,因为,大量的事实曾经告诉人们“没有根据,谈何问责”?鉴于此,笔者建议,但凡超过一定建设规模的土木工程,都要像保障房这样“终身质保”;而有了这一规定,才便于“有法必依”,才便于问责。(张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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