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起,北京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老旧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未来10年,北京城乡所有不合抗震设防标准的房屋建筑,都将经评估后进行加固改造或拆除。仅涉及的城镇房屋建筑就超过4000万平方米,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最大范围的旧房改造。
改造工作涉及房屋包括:198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房屋建筑;纳入北京市规划保留村庄的农村住宅;1980年至2002年期间建成的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城镇房屋建筑的改造2011年8月启动,2015年底前完成。
在资金保障方面,北京市、区两级财政未来5年将投入约144亿元。北京本市房屋建筑的鉴定评估费用,由市财政承担。综合改造费用由实施责任主体承担。实施责任主体经认定属于低收入家庭的,由区县财政予以全额或差额补助。改造时房屋原结构基础条件满足,符合规划条件并经批准的,可通过增层等方式筹集改造资金。
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表示,改造将使房屋抗震能力达到现行国家规范要求;使节能能力充分提高,降低采暖季标准煤耗2/3,室内温度能够达到北京市冬季室温标准;使附属设施得到更新,房屋建筑的使用更加舒适;使房屋建筑使用寿命延长至少10年。
此外,由于改造采用新型预制混凝土外套加固体系,外加结构构件之间具备增加建筑面积的条件。对住宅而言,每套房屋约可以增加10%的建筑面积。增加面积的费用将由所有权人承担。 (记者余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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