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记者从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江西从7日起上调公积金贷款利率,这是2011年内第三次调高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不过,调整利率后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比用商贷划算得多。
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年内第三次上调
根据住建部要求,江西从2011年7月7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85%上调至3.10%;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同时上调的还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70%上调至4.9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4.20%上调至4.45%。
40万贷款20年每月需多付43.8元
江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市民贷款40万元来计算,期限20年等额本息还款,利率提高前每月还款为2573.98元,提高后每月还款为2617.78元,每月多支出43.8元。
在利率提高前,20年累计支付217756.26元,提高后,20年累计需要支付228266.29元,比利率提高前多支出10510.03元。
同等金额贷款仍比商贷优惠
不过,相比商贷,公积金贷款还是有很大优势。还是以贷款40万元、期限20年、等额本息计算,如果使用商贷,按基准利率7.05%算,每月还款为3113.21元,比公积金月还款的2617.78元高495.43元。
而20年总的利息支出商贷为347170.92元,公积金贷款为228266.29元,可比商贷省下118904.63元的利息支出。(记者 秦海峰 实习生 邹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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