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党报热线反映,在四方区兴隆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宁化路14号铁路社区里,有一处街道办事处盖的违法建筑 。本报记者次日致电四方区兴隆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答复“已安排明天拆除”。7月5日,记者再次致电该办事处,得到的答复却成了“十日内拆除”,当天下午记者前往现场证实,该处违法房的确存在。
“这个自行车车棚是在社区空地上建起来的,后来自行车少了,车棚实际上就不用了。”6月26日,王先生向本报反映道。他表示,现在这个自行车棚已经被出租出去,而且出租户去年又加盖了房子,这些建筑都没有合法手续,我们居民都在议论,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的违法建筑都不拆,怎么能让老百姓心服口服。
6月27日,记者首先致电四方区城管执法局,对方答复说,四方区正在进行地毯式环境整治活动,在对每个社区及楼院内的违建设施和环境卫生问题进行全面治理,市民反映的违法房一定会拆除的,具体时间由办事处掌握。记者随后联系了兴隆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民王女士明确告知,“宁化路14号违法房已安排明天拆除”,她还表示,办事处对拆违工作非常坚决,不管是谁的一律拆除。
7月5日,一周过去了,当记者再次致电四方区兴隆路街道办事处的时候,对方的答复却变成了 “十日内拆除”,至于违法房没有拆的原因,对方则表示,“因为车棚里有40多辆自行车,居民怕下大雨会淋着,要拆除车棚得先去做他们的工作。”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宁化路上的铁路社区,多位社区居民向记者核实,原先的自行车棚其实是位于宁化路8号楼下。记者在该自行车棚处看到,车棚已经被粉刷一新,面积有近两百平方米,由三间屋构成。记者从窗外看进去,发现其中两间刚被装修过,里面还放着一些装修用的梯子等工具,另外一间则住着人,栅栏里养着条狗,大门内锁着,三间房屋里都没有停放自行车。一位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这个车棚是去年街道办事处翻新的,面积也比之前的大了,我们小区居民意见都很大。
记者随后致电兴隆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对方证实该车棚的确属于违法建筑,兴隆路街道办事处和铁路社区居委会有时候会临时使用,而现在里面住的人也不是看车人,房屋已经被之前的看车人转租给了其他人居住。
反映问题的王先生向记者表示,大干两百天以来,各个区市都在进行拆违工作,也很有成效,但是,让市民尤其是搭建了违法房的市民最为不满的就是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违法房却没拆除。王先生称,虽然街道办和社区的确存在办公和活动用房不足的问题,但也不能侵占社区居民的用地啊。他还表示,为什么很多社区有大量违法建筑,就是因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自己都在建违法建筑,上行下效,这就给后期的拆违工作造成很大的压力。他最后表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令而不行,希望政府部门在拆除违法建筑的时候,要先拆除街道办和社区的违法房。(记者 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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