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7月12日电(陈国华 岳佳综)广东省物价局12日通报了该省近期对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的情况,公布了18家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的典型案例,罚款总额近400万元人民币。
据介绍,从5月下旬开始,广东省物价局对全省在售商品房开始实行拉网式检查,整治违反规定未执行“一房一标”的销售行为。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广东省物价局还派出多个督导组赴全省各地开展督查指导。据统计,此次共出动检查人员1524人次,对700多个单位进行了检查,目前已依法实施经济制裁近400万元。
据广东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林林介绍,该省大部分在售楼盘做到了“一套一标”,标价内容齐全,但仍有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未遵守相关规定,而被给予了处罚。
其中,罚款数额较大的有:中山市富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城东名门”项目,在售的32套房源没有明码标价,罚款16万元;阳江市保利(阳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利罗兰香谷”项目,在售的37套房源没有明码标价,罚款18.5万元;阳江市利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马德里”项目,在售的26套房源没有明码标价,罚款13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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