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1032户业主的新余市城市绿洲售楼部上挂出硕大横幅,称“热烈庆祝顺利交房”,但与此同时,其中100多名业主签署了“拒绝收房声明”。
引发这场博弈的导火索是开发商向业主收取太阳能初装费,而按有关规定,在获得政府补贴后的“差价”应当计入开发成本。此外,更令业主们感到不满的是,楼盘交房之时并未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目前,当地各主管部门已经介入处理,房管局已责令停止交房。
开发商收太阳能初装费遭遇拒收房
业主们组建QQ群,集中议论开发商方面的“乱收费”问题。同时,房屋的质量和配套建设存在的问题,比如房屋墙面出现裂缝、小区绿化带未竣工等也被一一揭露出来
7月5日,新余城市绿洲楼盘售楼部,几名工作人员正在为业主办理交房手续,另有一名工作人员正埋头研究一份“舆情信息”,内容是业主投诉楼盘不够交房条件却强行交房,而且违规代收、强收部分费用的投诉信息。他神情紧张,无暇顾及新法制报记者的相关询问,头也不抬,只是称“领导都不在,我们都是办事员,情况不清楚”。
早在6月26日,城市绿洲的开发商就要求业主们交纳相关费用,业主们质疑很多收费“莫名其妙且不合理”。当日,部分业主来到售楼部,欲向开发商提出意见,但“开发商一直拒不见面也不予回答”。
6月28日,城市绿洲楼盘的开发商——新余昌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盛公司)发出《交房通知书》,称:“城市绿洲住宅小区已竣工完毕,达到交付条件,通知您(业主)于6月30日至7月15日时间段内前往售楼中心正式办理交房手续。”
这份交房通知显示,业主在收房前需要交纳一些相关费用,“煤气:2930元/户;代收水费押金:100元/户;代收电费押金:100元/户;有线电视初装费:480元/户;太阳能初装费:2500元/户”。
这些费用引发业主不满,尤其是“太阳能初装费”。
业主们通过咨询有关部门得知,“太阳能初装费”应当由开发商承担,而且新余市政府之前对开发商发放了相应的补贴,不应再向业主收费。而煤气、水电、物业、电视安装等有关费用,“有明文规定开发商不能代收”。
业主们在与开发商交涉后,并未改变既定结果,他们开始拒绝收房。
业主们还通过网络发帖反映问题,并建了QQ群,集中议论开发商方面的“乱收费”问题。同时,房屋的质量和配套建设存在的问题,比如房屋墙面出现裂缝、小区绿化带未竣工等也被一一揭露出来。
这一过程中,有业主称受到开发商方面的恶语威胁。
7月5日下午,经过QQ群里商议后,100多人依然在一份“拒绝收房声明”上签了字。
7月11日,有业主告诉新法制报记者,开发商仍在不停催促交房,双方矛盾进一步恶化,大部分业主仍然拒绝收房。
“差价”未计入开发成本被疑“二次收费”
开发商称:“代收这些费用,主要是为了房屋竣工验收提供方便。”但业主们认定的理由是:按规定不能收,就是不能收。他们认为开发商关于定价没有包含太阳能安装成本的说法,令人难以信服。他们质疑这是二次收费。
位于新余市科环西路以南的城市绿洲楼盘,共有30栋纯多层住宅群。
开发商昌盛公司对于收取太阳能初装费解释为:“城市绿洲于2010年1月23日开盘,当时新余市政府未下达小区安装太阳能文件,所以房价没有含太阳能初装费用。后来,新余市政府要求新小区必须安装太阳能,我公司也安装了。总费用567.6万元,政府补贴198.14万元,还有369.46万元‘差价’。小区共有1032户,每户应缴3580元。业主承担每户2500元,公司每户补贴1080元。”
但业主对新法制报记者表示,和他们同一时期购买房产的、新余市其他楼盘的业主,并没有交纳过太阳能初装费。有业主向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咨询,有关负责人明确告知“开发商不能收取这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