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政府获悉,本月起将启动全市老旧高层住宅电梯的整治工程,419部年龄在10岁以上的高层电梯将迎来一次大修,费用将由政府财政和业主共同买单。
南京市政府昨日公布了《老旧高层住宅电梯整治工作意见》,宣布将对现有的高层住宅老旧电梯进行全面整修。整修范围为:江南八区2000年之前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高层住宅电梯。据了解,南京目前有使用10年以上的住宅电梯419部,不少老旧住宅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南京市计划采取市、区两级财政和产权人共同负担的资金筹措方式,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江南八区范围内、2000年之前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高层住宅电梯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工作。
这次电梯的整治费用,究竟由谁来买单,这份工作意见作出了具体规定。涉及未出售公房的,整治资金由房屋产权单位全额承担;属于私有产权房屋的,整治资金由市、区和产权人按照6:3:1的比例筹集。其中:市级出资部分由市财政局安排落实;区级出资部分由各区政府安排落实;产权人出资部分由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向房屋产权人、开发建设单位、房屋产权单位收缴。已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相关产权人承担的整治资金可按规定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根据要求,在这次整治活动启动之前,对没有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各区的街道办事处应按不低于每户540元的标准向业主一次性收缴,存入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作为今后三年的电梯专项维修资金。此次电梯整治到位三年后的维修费用,由物业管理单位按每户每月15元的标准向住户收取。对于低保户和困难家庭,由所在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给予适当减免或补贴。此次整治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其中2011年首批整治工作将于本月起启动。
仇惠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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