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价格不透明,怎么办?7月5日起,柳州市对二手房明码标价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维护购房者的知情权以及三方交易透明化。
典型案例
6月中旬,市民钟先生委托一家房产公司购买二手房。就在钟先生打算签署相关协议购买该房子时,接到房产公司的电话,说卖方不愿以之前协商的价格成交,要求提价。为何卖方会在最后关头变卦?在整个协商过程中,钟先生从来没见过卖方,他不清楚究竟真是卖方要求提价还是中介公司私自操作,于是交易就此作罢。
亮点
价格变更需凭据 难点执行有难度 细则较模糊
价格变更需凭据
记者了解到,7月5日起,二手房明码标价工作进入监督检查阶段。
柳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刘建铭介绍,在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要求调价,都需要和中介公司签订一份变价协议,在三方交易时作为凭证,成交时的价格必须和协议上的一致,或者是拥有买卖双方的变价凭据,否则就是价格欺诈行为。
刘建铭还表示,在买卖双方对价格差异不知情的情况下,中介公司也促成交易,但那也属于价格欺诈行为,类似的行为最高可处以5倍差价的罚款。
难点
执行有难度 细则较模糊
明码标价进入检查阶段,对房产中介行业规范真的有效?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政府的管理部门能强力执行,对行业的发展既是模范作用,也会让更多中介企业能自律,剔除“黑中介”,让三方受益。
“明码标价的检查工作不单在全市进行,还会扩展到周边6县。执行检查的各部门会将检查情况在7月13日进行汇报。”刘建铭强调,凡是在《柳州市二手房销售标价签》登记不清楚的,他们都会先以书面形式予以警告,待重点检查之后,如果还是没有按要求达到规范的,将会进行处罚。
记者走访市场了解到,有些中介公司已经在进行房源信息的核实和调价协议方面的补充,有的公司不当一回事。有一位中介人士表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出台到现在,也没见到有什么变化。这次推出明码标价,估计也是‘雷声大,雨点小’”。
柳州市海逸房地产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韦任儒表示,附加变价协议可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但如果每次调价都需要变价协议,这就增加了交易的程序。“很多时候,变价的行为只是卖方的一个电话或者口头要求,而我们要把变价的情况与买方及时说明,这样变价协议在时间上容易出现滞后。”韦任儒说。
建议
多方合力规范市场
意欲购买二手房的梁先生认为,变价协议的内容并没有一个确定的形式,具体需要什么样的证件也没有落实清楚,如果只是简单的变价协议,冒充代签怎么办?如果是卖方与房产公司沟通好一起吃买方的钱,那又该如何防范?“仅靠政府行为,恐怕很难真正规范二手房市场。”梁先生表示。
刘建铭表示,目前单靠政府部门的检查监督,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借助媒体,借助房产中介协会等团体力量,力争使二手房市场规范化。”
“对二手房从业人员在文化水平上要提高门槛,在培训专业知识上传播‘禁黑’理念,公司内部也要分工明确,相互检查监督。”韦任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广西科正房地产交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宣宏隆也表示:“成立黑名单制度,对违规操作的个人进行实名记录,抵制有‘前科’的个人或公司再进入行业。”
“以后购买二手房,还是要加强对房产知识的了解,这样被‘蒙’的可能性才会小。”梁女士向记者介绍了她二手房时总结出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