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房产经纪人员上岗门槛提高了。7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制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日前下发施行。今后,凡是在广西房地产交易中从事中介、代理等经纪活动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并在注册后方能上岗。
经纪人持证方能上岗
南宁××房产置换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南宁房地产中介行业日趋规范,但因行业准入门槛低,大小中介公司较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管难度大。而且一些没有执业资格的经纪人离职后,依然用以前所在公司的名义在外面欺骗客户。
“这在以前是一个很难监管的问题。《办法》的出台,正是为了从准入上提高门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办法》,今后我区范围内凡是想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必须先通过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再经过注册登记生效后方可上岗,无证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提供房地产买卖交易的中介服务。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只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人,愿意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都可以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考试科目为《房地产基础知识》、《房地产经纪基础》两科,全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第二季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一次性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每年度考试的具体报名办法和考试时间,参考人员可以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网(www.gxcic.net/gxzczx)及广西房地产业协会网(www.gxrea.com)了解。
“按照规定,获得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房地产经纪机构,并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名义从事经纪活动,而不能以个人名义从事经纪活动,也不能在其他经纪机构兼职。”该负责人称,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在房地产经纪人的指导下进行房地产经纪活动,但有权拒绝执行房地产经纪人发出的违法指令。注册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还需办理续期注册,并接受至少一次继续教育。
新规“剑”指市场乱象
低买高卖、炒房、违规操作、中介卷款潜逃……在二手房市场上,因中介不规范而引发的种种纠纷屡见不鲜。业内人士指出,从业人员鱼龙混杂是主要原因之一。
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广西房产中介从业人员多达数万人,但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的经纪人不到50%。“此次政策的推出,最主要的目的是规范市场,打击违规操作、卷款潜逃等市场乱象。”一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下发有关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明确对无证人员从业要进行严厉处罚。然而,在南宁市场上,对经纪人持证上岗却很难监管。“此次新规,可以视为是对国家相关政策的细化和落实。”该人士表示,借考证之机,也可将南宁市所有从业的房产经纪人建档备案,便于未来政府部门的监管。
新规推出一段时间以来,受到了南宁各大中介企业的广泛支持。记者采访获悉,目前南宁市很多中介都组织公司内房产经纪人集体参与培训,在短时间内引发了“考证”热潮。
“提高门槛后中介人员就不得不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南宁一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负责人说,这个新规定主要针对的是二手房交易中的从业人员,“他们在工作中如果不严格按规定办事,今后就会很难获得注册,也就不能在这个行业工作了”。
能否发挥效力重在落实
记者采访了解到,《办法》出台以前,国家、自治区也有相关规定,要求经纪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从业人员将依法处罚,但收效甚微。同样是要求房产经纪人持证上岗,此次出台的新规,能否起到监管市场、加强管理的作用?
“此前房产经纪人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之所以难以奏效,主要原因是因为市场监管较难,而消费者维权意识也很弱。”南宁中介行业内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如政策规定,签订买卖合同时,经纪人需要在合同上签名并写下资格证号。然而,在实际签单环节,无证的房产经纪人多会转为由有证的同事来代签合同,规避政策。“这方面的监管难题,造成了政策难以长期而有效地执行。”该人士认为,此次新规将资格证和经纪人的注册备案捆绑实施,保证了政策的推广和执行,没有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将无法从业或获聘。
建设部门表示,《办法》的出台将根治房地产中介存在的问题,今后主管部门将从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完善相关法规及加强执行力度上着手。在加强中介行业监管的同时,规范、支持中介的发展,方便房主和购房人买房卖房。
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房产中介经纪人流动性大,很难监管,所以不能仅仅靠出台政策规范,还需市场上各家中介企业的配合,联手落实,才能使《办法》发挥出其应有的效力。此外,对于如何监管房产经纪人协理持证上岗,以及从业人员违规后如何进行处罚等,《办法》中并不明确,仍应该进一步出台相应的细则,让广大购房者更清楚应该如何区分。(记者 徐庆成 通讯员 王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