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徐州7月15日电 (记者 朱志庚 汪洁 王妍) 此前,中新网先后在2009年12月13日报道《打白条收款两百余万元 “售楼员”携款失踪》等新闻稿。15日,记者从徐州市泉山区法院获悉,此事又有新进展:该院以职务侵占罪、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窝藏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徐州市一家楼盘的置业顾问刘某,因情人朱某爱赌博,为讨情人欢心,利用职务便利,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截流开发公司售楼款270余万元,供其与情人挥霍,眼见事将败露,与情人携款逃跑。
据刘某归案后交代,案发前的三年中,她一直做销售,具体从事售房工作,包括车位、门面等,因为单位财务部离售楼处较远,销售人员通常先收下客户的房款给客户打欠条,再交到单位财务。
工作之余,刘某喜欢玩赌博机。从2008年初开始,她不断截留客户的房款。当年截留了客户房款约100多万元。2008年底,她和朱某认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经常一起玩赌博机,又截留了100多万元房款。2009年10月份,有些客户去公司反映,称支付定金后,却一直未签合同。她害怕事情暴露,先用各种理由搪塞拖延,随后把客户交的存单上的钱款取出,约40多万元,然后与情人一起潜逃到鹤岗亲戚处隐匿。
据朱某供述,2008年底认识了刘某后,2009年1月份发展成为情人关系。他和刘某玩赌博机前后输了一百三四十万元,自己花了近10万元,其余的都是刘某拿的。到2009年10月底,刘某跟朱某讲,她拿了公司售房款。朱某劝她去自首,她说不敢,并要求带她外出躲藏。因朱某有亲戚在黑龙江鹤岗市,他们就携带剩余赃款40多万元去了东北,在鹤岗、吉林先后更换多个住处。2010年7月13日,朱某开车回到鹤岗亲戚家,被当地公安抓获,随后刘某也被抓获归案。
泉山区法院认为,刘某挥霍犯罪非法所得,给被害单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男友朱某在犯窝藏罪过程中,一同挥霍犯罪非法所得,亦应酌情从重处罚。
14日,泉山区院判决刘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判处朱某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已追缴的赃款122000元及银色宝来1.8t轿车一辆等赃物依法定程序发还诈骗案各被害人,其余赃款继续追缴,发还被害单位。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