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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提示严房地产信贷风险

2011年07月21日 08:48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7月20日,银监会召开2011年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分析(电视电话)会,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对银行业今年下半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包括严格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等贷款新规,防控平台贷款风险、理财业务风险、房地产信贷风险等等,同时强调要加强对“三农”、小企业、就业、消费、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业内专家指出,银监会这次会议对目前大家担心的银行业风险,做了一一具体分析、部署,有些提法和措施都比较新颖,也比较实际,相信对日后银行业防范风险大有裨益,是宏观与微观审慎监管的有机结合。

  防范地方财政风险转为金融风险

  众所周知,地方政府债务是为应对金融危机而实施的经济刺激政策后社会各方广泛关注的问题。6月27日,国家审计署详细披露了审计人员经过数月独立审计得出的结果:截至2010年底,我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67109.51亿元,占62.62%;担保责任的23368.74亿元,占21.80%;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16695.66亿元,占15.58%。

  对于10万多亿元庞大的融资平台债务,大家担心的不仅是已然带来的较大的地方财政风险,更担心可能通过连锁效应给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带来的巨大信用风险,甚至是系统性风险,影响整个金融体系乃至整体经济的稳定运行。而土地财政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源泉,显然是当前地方融资平台发展的有力支撑,问题是在严厉的房地产宏观调控背景下,房市趋冷的同时也必然会影响到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进而进一步加大融资平台风险。

  此次银监会要求金融机构“化解既有风险、严控新增风险”。“银监会提出,科学补正贷款合同还本付息条款和补充合法有效抵质押物,用科学的机制让风险早暴露、早发现、可度量和早干预,严格依据有关要求,控制新增贷款风险,应该说是比较明确的‘查缺补漏’,既是划清责任,也是防范风险行之有效的手段”。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审慎开展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战略合作,加强土地抵押贷款管理非常有必要,否则伴随着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膨胀、债务约束机制的弱化和还本付息财源的乏力,财政风险也许会转化为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

  房地产信贷风险隐患可能上升

  对于房地产信贷风险问题,此次银监会也强调,继续严把开发企业“名单制”管理和开发贷款以在建工程抵押这两个基本要求,增加风险排查频度,加强对抵押物的及时估值和持续管理。加强对商业用房抵押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非住房类贷款的管理,加大对假合同、假按揭等违规行为和转按揭、加按揭等做法的打击力度。密切关注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风险。

  实际上,自去年4月份,国家为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泡沫,实施了一系列被称为“史上最严厉”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已经对房地产贷款“踩了急刹车”,并且在控制信贷投放节奏、优化信贷结构、实施“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贷款新政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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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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