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署后,中瑞财团如约向明力德公司支付了6000万元的预付款。但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明力德公司却未将股权转让给中瑞财团,而是提出修改合同条款,要求中瑞财团一次性支付其他款项。在中瑞财团同意作出让步后,明力德公司仍不同意股权转让。于是,2007年10月,中瑞财团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明力德公司履行合同。经过一审判决和上诉后,2008年12月,浙江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中瑞财团受让明力德公司的90%股权成立,而另外10%股权依然属于黄杨花。
依照法院的判决,接下来就该是按程序进行股权过户了。但事情并未如此简单。2009年3月,中瑞财团派人前往上海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手续时,吃惊地得知:因债务纠纷,明力德公司股权此前已被上海当地法院冻结,不能转让!之后中瑞财团又发现,明力德公司和新建业大厦共涉及大小官司6起,都属借款或抵押借款纠纷,案值近2亿元。
中瑞财团犹如挨了一闷棍。
令人惊异的是,对于明力德公司身欠巨额债务、新建业大厦被多次抵押的情况,公司的几个股东却众口一词地说“不知情”。这些案子当中,案值最大的一个是与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的巨额抵押借贷纠纷。
有意思的是,这边明力德公司的股东们集体表示不知情,但那边银行方面却提供了明力德公司的法人委托书、股东会决议等有力证据,甚至还有一份公证书。中瑞财团方面发现,明力德公司在这笔借款中的委托代理人是一个叫王亚萍的人,而此人并非明力德公司的员工,而是上海人民企业集团的副总裁。
在其余的几个借款案中,中瑞财团方面也陆续发现了上海人民企业集团的身影。于是,整起事件中隐秘的第三方力量、上海人民企业集团的金福音渐渐浮出水面。
各有“杀手锏”
中瑞财团很快查明,黄杨花的背后正是金福音。
收购股权只是其一。金福音方面又靠一枚神秘的公章,使得明力德公司债务缠身,让中瑞财团实现股权转让的过程变得十分艰难。
据称:在明力德公司所牵涉的债务纠纷中,都有该公司出具的法律文书,而这些文书当然都得盖上公司的大印。经过比对,这些文书上所盖的公章与明力德公司在工商局备案的公章不符。中瑞财团认为金福音方面在使用“假公章”并向公安局报案,但公安机关对此没有作出结论。
在外眼人看来,金福音方面在此事件中可谓收获颇丰:
明力德公司用新建业大厦做抵押使他获取了1个亿的贷款,中瑞财团支付给明力德公司的6000万元预付款也有5850万元落入了他的囊中。对于这笔钱交给他的原因,明力德股东说是得知中瑞要起诉后,怕这笔钱会被收回,暂时存放在金福音处保管;而金福音则称这笔钱是明力德公司偿还他下属企业的部分欠款。
中瑞财团眼看就要被逼上绝路,九大股东紧紧抓住执行判决这一条,开始强力反击。2010年8月,中瑞财团通过提供反担保措施解除了股权冻结。随后,执行此案的温州中级法院要求上海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但遭拒绝。当年11月,温州法院再度派员专赴上海,在上海市两级法院的协助下强制执行。2010年12月28日,明力德公司的股权变更手续得以完成,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变更为中瑞财团的股东陈时升。
在法律手续完成后,为夺回新建业大厦的实际控制权,中瑞财团决定采取强硬手段,于是,两天后就上演了派出保安抢楼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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