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部门:按常规应该有公用通道
广丰县城市规划管理局一位负责规划的余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于张文元、周元彪等15户2001年广丰县城建设指挥部在县城白鹤畈转盘边临街规划了一排占地1651宅基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每户建房6层,其中周元彪购进占地宅基面积128平方米,后又购了12平方米,另查出周元彪近600平方米属违章建房。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该宗土地是县城建设指挥部出让,当时只有该地块总体规划图,从2009年广丰县土地清理整顿办公室工作人员按照这15户现行地块规划设计排列上看,按常规,周元彪南侧房屋与相邻的县交通局围墙之间应该有一条较小公用通道。
监察大队:没建是因处罚款未到位
时过两年,广丰县土地清理整顿办公室为何不按2009年会议纪要为15户居民修建消防通道呢?
针对记者疑问,广丰县城市规划执法监察大队长(兼规划局党组书记)潘剑波称,该单位是广丰县土地清理整顿办公室下属执法机构,在2009年土地清理整顿活动中,由于张文元、周元彪等15户居民违章建房多,按照城市规划法规定是严重违章的,为了社会稳定,只给予处罚,且在处罚金额标准上给予了照顾。
但是,到现在为止,这15户当中还有三户处罚款没有到位,特别是有一户开宾馆的,后院有一幢整幢房屋都是未批先建的违章建筑,处罚款达100多万元,现只预交了45万元。
潘剑波强调,2009年广丰县土地清理整顿办公室的会议记要确实承诺修建一条宽4.5米水泥路面作为15户居民的消防通道,但三户处罚款没有交到位,导致15户居民消防通道没有修建。只要这三户处罚款缴纳到位,一定会为这15户居民修建这条消防通道。
律师:县政府涉嫌不作为
江西饶苑律师事务所罗贤东律师称,广丰县政府对违章建筑进行了规划调整,并且在2009年7月26日广丰县政府在会议纪要中已作出了另开辟消防通道的决定,是以行政决定的形式规定了政府的行政作为义务,政府应该按照决定履行作为义务,但广丰县政府拖延两年多没有履行,涉嫌不作为。
广丰县政府有关部门以某些人的违章建筑处罚款未交清为由拖延修建消防通道办理,这种理由不合法。(记者 徐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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