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先把房子订下来,小金、小黄向中介公司江门市中亿地产怡乐分行付了200元“诚意金”,后小金、小黄改租他处,要求中介退还“诚意金”未果,双方闹得不甚愉快。
小金称,双方事先约定好交易不成就全额退还“诚意金”,中亿地产则称“诚意金”被业主扣押,不予退还。
交易未成,“诚意金”却要不回
今年6月,即将大学毕业的小金、小黄等4个同学决定合租房子。6月19日,她们在网上看到一则江门市中亿地产公司发布的招租信息,于是便与该信息提供的经纪人谭经理约定次日看房。前去看房的小金和小黄看中了房子,但其他2个同学因上班关系没能来看房。金、黄二人与谭经理商谈之后,决定先交200元“诚意金”。“先交了‘诚意金’,这样就算别人要看房,中介也会通知我们。”小金说。谭经理则开具了一张由其签名确认的收据给金、黄二人。
“双方口头约定并在收据上写明‘此诚意金签合同时转为定金,反之全额退回’。”小金说。不巧的是,当晚小金等人租到了更为满意的房子,并于当晚要求谭经理退回“诚意金”,谭经理则表示已将“诚意金”交给业主,业主扣押不肯还。最后双方协议,谭经理将在该房子成功出租后,租客经由中亿地产提交押金时,抽取其中200元返还给小金等人。但之后“谭经理却一直没有回复”,“几次交涉过后,谭经理表明不予退还‘诚意金’。”小金说。
中介称“诚意金”已经给了业主
江门市中亿地产怡乐分行谭经理告诉笔者,其口头承诺并在收据上写明“此诚意金签合同时转为定金,反之全额退回”,是指“如果交易不成,诚意金全额退回”,但是“这个交易是能成的,只是对方不来签合同;再者‘诚意金’给了业主,(业主)吃定了,难道要我们来填吗?”
对于出现这种情况中介公司是否应该进行协商调解,谭经理表示“无能为力”。 见习记者 梁晓琳
温馨提示
消委会:到相关工商所投诉
江门市消委会建议事主到该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工商所反映情况。
律师:不退“诚意金”的行为违法
广能律师事务所黎繁松律师表示,“诚意金”是中介公司所收,(且)承认谭经理是该公司员工,消费者只跟中介公司产生关系,与业主没有关系,中介公司不退还“诚意金”的行为是违法的。
按照《合同法》,只有定金或具有立约定金性质的款项,支付一方不履约时,另一方才可以不予返还,否则必须全部返还,而本文所涉的“诚意金”并不具备立约定金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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