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变异?
有消息称,新芳公司依托合法项目,“以租代征”开建高尔夫球场
根据媒体公开报道,2008年7月,白云区曾出台规划,拟将帽峰山脚下的太和头陂村规划为“农家乐”式都市型生态文明村。
当时的规划显示,7公里长的头陂涌河涌两岸将进行整治,保护原地貌的生态,延伸1.5公里的项目核心区域,从河涌延伸至山腰,建设农贸综合服务区、度假区、养生休闲区、饮食街、拓展运动区等6个区域,高中低档消费兼具。
太和镇当时预计,项目最快在2009年完工。记者前日在现场看到,头陂涌的整治目前仍未完成。
据记者了解,广州市曾专门批出数百亩地以支持该项目发展。
有知情人士称,太和镇政府指定开发商新芳公司对“农家乐”项目斥资7000万元,拟建成“农家乐”食街、五星级酒家等设施。其后,新芳公司正是借“农家乐”项目扩张近3000亩土地,用于建造高尔夫球场。
而由于高尔夫球场的敏感性,项目在建设中避免使用“高尔夫”字眼,而是通过在帽峰山森林公园沿河道旁“农家乐”的“连体”建设项目,“变通”获得高尔夫球场用地。
那么,头陂村工地上,此前开建的是否确属高尔夫球场?
7月13日,本报记者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找到隐藏于头陂六社黄葛坝三巷21号一栋不起眼的两层居民楼中的新芳公司,公司外没有任何标识。
记者在公司内看到,新芳公司将这个项目称为“帽峰山项目”。根据新芳公司的工作计划表,整个帽峰山项目分为西部球场、东部球场以及农家乐房地产三个部分。
虽然计划表并未明确称“球场”为高尔夫球场,但挂在该公司房间内的多张工程规划图明确标明了“GOLF CLUBHOUSE SITE”,即高尔夫会所。
另外,球场测量统一标识表也显示,球场中设有发球台、落点、球道中线、果岭、沙坑、水域等高尔夫设施。
村民们还在网上搜索到,2010年11月出版的《广东水利水电》还刊发了署名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马元廷的文章《帽峰山高尔夫球场用水供需分析》。
文章指出,通过帽峰山高尔夫球场区域的天然径流分析,说明球场区多年平均径流量可以满足用水需求,但由于枯水期的径流量较小,,需兴建山塘水库来解决球场的用水需求。
因为报料人始终不敢露面,记者只好沿途打听。结果发现,在头陂村内,只要问高尔夫球场,沿路的摊贩和农家乐咨客都可以清晰地指出具体的位置。
对于这种做法,村民老张(化名)认为,不仅建高尔夫球场是违法的,这也是明显的“以租代征”,还改变了原来的土地性质和用途。
谁在违规?
新芳公司营业执照备注“不含新建高尔夫球场”,该公司被许可的经营范围也从未包含所谓体育公园。
自2004年开始,国家多部委便对高尔夫球场频频发出“封杀令”。
“究竟是谁顶风建设高尔夫?”村民老田(化名)一直觉得,这个公司肯定有背景。他听说,该公司曾经营过位于芳村的高尔夫球场。
记者查询到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新芳公司于2000年在芳村区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原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贸易、自有资产投资、承办外商投资项目、外经业务咨询等。
其后,该公司经历过数次股权变更,并由国有变为民营。
2008年11月,该公司申请将经营范围变更为高尔夫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馆经营;高尔夫球场运动用品及各类体育用品的生产、销售;高尔夫球场场地维修、养护;高尔夫球场会所经营;会员休息住所;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房产投资(以上经营范围在分支机构经营)。
2009年2月,该公司再次申请变更经营范围为投资、经营高尔夫球场项目;生产、销售体育用品,批发和零售贸易。
两个月后,新芳公司老板周杰强将股权悉数转出。
直到2009年9月3日,荔湾区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显示,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成投资经营高尔夫球场项目;生产、销售体育用品等。
2010年9月1日,新芳公司新股东再次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地址由荔湾区黄沙大道粤南大街2号首层自编102室改为白云区太和镇头陂六社黄葛坝三巷21号,注册资本增至5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中,张斌认缴1960万元,广州鼎竣投资有限公司认缴2940万元,由此,鼎竣公司出资额占到新芳公司注册资本的六成。
同年9月13日,白云区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对上述经营范围予以了确认。不过,这份新的营业执照上新添了一项备注:不含新建高尔夫球场。
根据上述工商资料可以确认,除了新建高尔夫球场,新芳公司的被许可的经营范围也从未包含所谓体育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