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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超过40%纠纷 物业替开发商背黑锅

2011年08月15日 10:14 来源:河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7月,省会李女士拿到钥匙入住新房,刚刚一个多月时间,电梯就频频出现故障。她找到负责小区的物业公司,对方表示将尽快和开发商沟通协调。李女士向记者表示,她已经做好了和物业对抗到底的准备,电梯问题得不到解决,她是不会交物业费的。

  业主很受伤,物业很委屈

  “在很多业主的心目中,物业公司就代表了开发商,房屋质量有了问题,第一时间当然要找物业。其实,这是一个误区。一来二去,很容易拖得超出质量保修期,最后影响业主的利益。”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刘明说。

  记者采访中发现,省会相当一部分物业公司从属于开发商,这种建管不分的“父子关系”体制,让物业公司屡屡为开发商背黑锅。刘明说,不管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是不是“父子关系”,物业公司都是独立法人。由于开发商的原因给业主居住带来了困扰,还是需要业主与开发商去协商解决,这个板子不能打在物业公司头上。

  从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接待群众投诉的数量上看,超过40%的物业纠纷,都是由于开发商遗留问题而产生。而这个黑锅,往往都是物业公司在背。

  寻找“桥”和“船”

  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房屋质量问题、楼上漏水造成的邻里纠纷问题、未签订财产保管合同而出现的丢失物品问题……当业主心生怨气的时候,往往首先会选择物业作为出气筒,其实,这些问题并不属于物业服务的范围。刘明说,目前,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在很多方面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二者之间有怎样的责、权、利划分,已经成了糊涂账。“解决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就找到了解决物业纠纷的‘桥’和‘船’。”刘明认为,物业公司和业主如果都站在自己立场上各说各理,很难谈得拢。业内人士指出,物业纠纷频发,暴露出行业内协调机制的缺失。如果有一个“第三方”能够站在更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去协调双方的矛盾纠纷,事情可能就迎刃而解了。(记者 李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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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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