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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称已查实永嘉安置房持有人 因涉隐私不公开(3)

2011年08月19日 22: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挂靠”房实际持有人名单涉及隐私 暂不公布

  对于“挂靠”一说,村民表示质疑,一位村民表示,“挂靠是一面之词,我们怎么知道有没有挂靠。”而网友们也以“不管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的态度回应。

  村干部名下几十套安置房实际持有者是否真的另有其人?

  永嘉县瓯北镇纪委书记杨瑛表示,目前纪委已从温州市浙南公证处查到了294套安置房实际持有人名单。从杨瑛向记者展示的这份《新桥村安置房买卖公证人员名单》上,记者看到,在村干部及其家人名字后确实对应了不同的持有人姓名。“但因涉及个人隐私,名单确实还不能公开”。

  对于其余20多套房未在名单中的安置房去向,杨瑛解释说,“部分村外人员在买到新桥村安置房后,在公证前,就将户口转到了新桥村,户籍在该村,就不需要再做公证,因而没在名单内。”

  房开公司成本价购房确属违规

  新桥村村民的不满,除因为村干部名下有大量安置房外,还因为两家代建安置房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成本价40万元/套取得了109套安置房。

  “本村村民买房要市场价,房开公司拿到近1/5的安置房却只要成本价,这什么道理?”村民们认为,安置房是村里的,成本价购房机会应该先给本村村民。

  对此,余乾寿的解释是将部分安置房成本价卖给房地产开发公司是行业潜规则,“不仅仅是新桥村,温州别的很多地方都有这个现象,否则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肯代建”。

  “就算是有这样的潜规则,但109套这个数目是不是太大了!”村民唐福银质疑。

  记者了解到,根据永嘉县对于二、三产留用地的政策规定,“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可以按照工程造价3%以内收取代建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委托业主收取其他费用”。

  在永嘉县政府近期向媒体出具的《说明》中,也认定房开公司以成本价取得109套安置房“违反了县政府和原瓯北镇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称“目前正在与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村委会衔接,研究落实有关妥善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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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闻育旻】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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