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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缩小差距 制定统一的住房最低保障基准

2011年08月22日 09:14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针对保障房分配领域的一些问题,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了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刘琳、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两位专家认为,目前各个省市的住房保障标准差距较大,应当制定全国统一的最低保障基准;外地户籍群体如果在大中城市工作居住一定年限,也应纳入当地的住房保障体系。

  刘琳:尽快制定最低保障标准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证券报:如何尽可能地实现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

  刘琳:目前各个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不一样,而住房保障的标准也不一样。日本等不少国家都有住房保障的最低基准。对于这个保障基准,我们之前研究提出的数字是人均13平方米。现在来看,我国西部地区的保障水平是比较高的,而东部地区要明显偏低。最低住房保障标准应是发放中央财政补贴的基准,在保证最低住房保障之后,不同地区可以依靠地方财政能力提高各自的保障标准。

  我认为应该尽快制定最低保障标准,这实际上也将影响到保障房分配。人均基准保障面积不同,符合政策条件的人数是不一样的。最初保障房分配是按照当地的低保线进行的,后来低保群体逐渐覆盖之后,各地就开始上浮收入标准,但具体上浮程度各不相同。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如果一些中低收入者拥有自有房产,即使是面积不大的住房,其住房资产也能帮助解决最低的生存。这部分人可能就不再是最需要住房保障的群体,现在不少城市在分配保障房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

  公平来讲,外来人口如果在当地工作一定年限后,也应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因为外来人口也提供了就业和税收。我们可以通过设定外来人口的不同居住年限来限制保障范围,比如三年、五年或七年等,为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提供获得住房保障的机会。目前来看,纳入外来人口进入住房保障体系还需要一个过程,现在大多数地区都是把本地户籍住房保障放在首位。

  中国证券报:如何看待“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需求问题?

  刘琳:保障房是分给租不起的人还是买不起的人?这个概念是不同的。我们把租得起但是买不起房的群体叫做“夹心层”,真正租不起房子的低收入者。目前在北京等大城市,“夹心层”比重较高,中低收入甚至中等收入者都属于这个群体。但是也有一些城市,租得起和买不起的人是一个群体,这些城市的房屋租售比是比较合理的。

  在整个政策设计体系中,公租房实际上是提供给“夹心层”群体的,而廉租房是给租不起的人来用的。对于“夹心层”而言,除提供公租房外,最好的政策是强化租赁市场的管理,保证其在市场上可以租到稳定的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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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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