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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掀波澜 引发家庭关注房屋产权(2)

2011年08月22日 11:27 来源:黑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对于大部分人关心的如何对房产进行过户和更名,哈尔滨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处一位徐姓工作人员做出了解答。他介绍说,如果夫妻之间想对房屋的产权进行更名或过户,对于有房无贷的夫妻来说非常简单,只需带上结婚证、身份证和房产证,到房屋所在区域内的交易所,交纳80元手续费即可办理。而对于还没有还清贷款或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工作人员表示这类房屋目前是不能进行过户和更名的。据介绍,房产如果更名或过户给配偶是不需要交纳税费的,但如果过户或更名为包括父母在内的亲属或其他人,则需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并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税额根据房屋面积和第几套房子不等。

  新解释的出台是否会阻止结婚登记的脚步?对此,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道里区民政局。该局婚姻处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这里平均每天都会接待二三十对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人数并没有太大变化,基本与以往持平。

  律师:财产分配将更加明晰

  黑龙江省佳旭律师事务所张歆笛律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进行了分析。张律师说,此次发布的新司法解释在房产分割、财产转移、妻子生育、亲子关系诉讼等问题上均较之前有所变化,她认为新的司法解释更趋于公平化和合理化。新解释的出台,将避免婚姻双方除感情以外的其他附加因素,颠覆大部分人没房不结婚的传统观念,对“傍大款”、“分房产”等一些畸形的婚恋行为产生冲击,有助于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张律师说,新的司法解释对夫妻财产和责任的认定将更加明晰。以现在社会上普遍存在男女双方父母“凑份子”为子女买房子的情况为例,新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这套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将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张律师表示,但如果在购买房产时,夫妻双方已经事先约定如何分配,那么将会按照约定执行。

  对于一部分人表示出的担忧,张律师表示,其实新司法解释对夫妻双方的财产都给予了一定的保护。她建议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婚后协议的方式维护自身利益。协议中应主要包括财产管理,婚后收入以及财产的分配等问题,并请公证员公证,这样可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记者 张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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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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