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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房产证加名业务量增加30% 要求者多为女性(2)

2011年08月23日 14:3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婚姻法》新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这些解释让不少人产生了新的“对策”,比如现在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的,另一方要求加名。

  对于要加名的事,不少买房子的人有些纠结。如果不加名,可能会影响感情;如果在房产证上加名,原来一方的房产变为两方共有。虽然可以约定每个人的房产份额,比如各占50%,或一方占70%,另一方占30%。但一般情况下,“两口子”不会将房产份额分的太清晰,进行约定的极少。

  加名可能影响房贷

  “由于《婚姻法》新解释刚刚实施,房产证上加名字短期内不会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销售。”业内人士指出,加名会不会对房屋销售产生影响,主要应该从银行贷款方面考虑。一套房和二套房的利率是不同的,如果一个人已经有多套房产,那么房贷利率还得重新计。

  一般情况下,尚在还贷期的房屋要想在房产证上加名,银行方面出具书面证明会非常谨慎,或者根本不给出具。而房贷利率的改变,可能一定程度上对购房者再次购房产生影响,“不过,从济宁的房地产市场来看,有经济实力的人不会按揭买房或者不在乎利率高低。”业内人士称,经济实力一般的家庭,在拥有一套或多套住房后也很少再打算买房,所以,房产证“加名”,短期内不会对房屋销售造成影响。(记者 刘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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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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