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北京市通州区永顺村的村民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400-800-0088打来电话说,为配合北京市重点工程“运河核心区”的建设,村里的500名村民让出了自己居住的土地,但是距离搬迁已经快两年了,安置房还是没有着落。他们最近又得到消息,村里已经委托开发商在村里的土地上开始建设安置房,但是要住进去,村民和村委会还要掏1.4亿购买。
村民想不通:自己的地,自己的房,为啥要花钱买?
永顺村位于通州的西部,去年3月,旨在打造运河北京文化商务中心区的通州运河核心区项目启动,永顺村被纳入了征地范围,500名村民率先进行了搬迁。
按照计划,永顺镇政府今年在一片村集体土地上为村民选定了27亩土地用于安置房的建设。
但是就在准备招标建设的时候,一个意外却出现了,永顺村村委会主任马金明站出来说,已经与一个叫聚富建筑工程公司的单位签订了建设这片土地的协议。
永顺村党支部书记江小娟:镇里着手办这个事,手续跑得差不多了,他(马金明)才跟镇里把实话说了,合同已经签出去了。
村民们说,马金明拿出了一份去年9月份与聚富公司签订的建设协议,这份协议没有经村民代表大会,也没有经过党支部委员会和村委会班子讨论。
永顺村村民、永顺镇人大代表李玉: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也没有经过班子,没有经过上级领导,他们私下签的。
然而,村委会主任马金明否认了村民们的指责。
记者:协议签订有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和两委会的表决?
马金明:都有,手续齐全,两委会都通过了,也经过镇政府同意了。
村民和村委会主任的说法矛盾,事实又是什么呢?永顺村党支部书记江小娟旗帜鲜明的站在了村民一边,她说,村党支部成员在今年4月份之前都不知道这个协议。
江小娟:他(马金明)私自就把合同签出去了,没有经过两委会,也没经过村民代表大会,一直从去年9月份瞒到今年4月份。
主管永顺镇拆迁和建设的永顺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李宝增也表示,这个协议的签订确实没有征求村党支部的意见,镇政府对这个协议也是不认可的。
李宝增:这协议本身,我是不认的,镇政府肯定是不认可的,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
协议约定内容让永顺村村民背上巨额债务
三方反对是,除了协议本身签订的程序不合法外,更重要的是协议约定的内容会让永顺村村民背上巨额债务。
协议约定,安置楼建好后永顺村和开发商聚富公司按照35%和65%比例分配楼房,但是在村民们看来如果按照这个比例分配,根本就不够村民住。村党支部书记江小娟算了一笔账。
江小娟:一共批了2.4万平方米,整个面积就够运河核心区被拆迁户住的,按照三五分,村里应该分8400平米,人家得15600平米。
如此一来,500名需要安置的村民将有一多半分不到住房,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永顺村需要拿钱购买开发商手里65%的房产,而开发商开出的价格是每平方米9500元。在村民们看来,这个价格根本无法接受。
村民高秀芝:卖你们每平米9500元,他(开发商)向外卖要每平米1.1万元。永顺村民买不起这每平米9500元。村民都在家待着,没有几个有工作的。刨去租房有点收入,有的村民生活还算过得去。年轻的出去(打工),上岁数的哪(单位)都不要。
永顺村村党支部书记江小娟对此很担心,如果真的按照每平方9500元计算,永顺村要买回这些楼房就需要花费1.4亿元,而村民集资款才7200万元,也就是说,村委会还要自筹至少5000万补上这个窟窿。
江小娟:现在是15600平米,我们要买回来,就按每平米9500元计算,我们要花1.48亿买回自己的东西。
扣村民的房钱才3000元钱,如果2.4万平米都收回来,才是7200万,村里得赔进至少5000万,全都得由村民来负担了,5000万出去了,还白饶27亩地,地也没了。
江小娟说,5000余万元对于一个并不算富裕的村子而言,压力可想而知。
村委会主任马金明为什么要和开发商签订一个这样看起来不合理的协议呢?马金明说:就是按照投资土地的比例来说的,按我们镇里的标准,大体都这样。
对于可能出现的数千万元窟窿,马金明也无计可施。
马金明:到时候再说,有钱没钱买时候再说,现在哪说得好?
记者:没钱怎么办?
马金明:车到山前必有路。
记者:您订协议的时候没考虑这些问题吗?
马金明:那是以后的事情,当时必须得这么做?
既然没有筹措买楼的渠道,那当初为什么要签订协议呢?马金明没有解释就挂断了电话。
如今签订协议的村委会撂下摊子不管了,而面对这样的天文数字,村民们又能怎么办呢?
永顺镇政府: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就要分给村民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村民把希望寄托于永顺镇政府。
永顺镇副镇长李宝增一直在关注永顺村这场内部纠纷,这位从事了20年基层工作的干部说,永顺村委会的做法违背了法律,这65%的楼房是不能给开发商的,协议应该是无效的。
李宝增:违背了国家的大法,盖好了不是商品房,不能上市,怎么能销售呢?这个协议不合理,也不合法。
李宝增说,政府的态度非常明确,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就是要分给村民。
李宝增:这个村子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盖村民自住楼是给村民服务的,就是分给村民的,这次我们镇里决定这个房子不允许外卖,必须分给村民做安置房。
李宝增表态说,下一步是要与开发商解除合同,由镇政府出面组织进行招投标,选择建筑商进行建设。
李宝增:以村为主体可以找建筑商进行建设,走程序,招投标。可以在村里发标,按照国家规定村里拿出你的条件,把手续办齐了,有建筑资质的公司来投标。
在村民看来,镇政府的意见也是他们的心愿。
村民:咱们自己盖房省钱,施工队建筑商成本就会下降。人家盖完房,咱们再买,得往里搭钱。
按一平米4000元钱算,其实(一平米)用不了4000元,2.4万平米,9600万元就能拿下来了,现在村民有7200万集资款,应该能拿下来了,地不用花钱。
但是,摆在永顺镇和永顺村的路似乎并不好走,真要解除合同,开发商聚富公司会同意吗?昨天上午,聚富公司负责人张建军拒绝了采访。
李宝增说,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最终很可能会闹上法庭。
如果打官司,永顺村的村民或许能打赢,拿回了土地,但是眼前的问题是,冬天要来了,安置房连影儿都没有,难道500余村民还要再在外面租一年的房子住吗?中国广播网和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