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话
“万圣节扮城管吓人我现在理解了”
新京报:在国外生活多年,你应该对物权的理解更深刻,怎么看待别墅里建围栏、修阳台?
李天龙:国外也有修围栏的,但要看是什么目的、是否影响他人,我家围栏圈起来的绿地是我明确拥有使用权的,不侵占公共绿地,而圈起来的目的是怕别人的小狗闯进来吓到孩子。
新京报:城管认定是违建,你怎么看?
李天龙:他们7月6日贴公告的时候我还不知道,后来贴出来要强拆了,我看了之后很失望,没写明是给我,也没有写明我的权利,没给我机会到法院申辩。家里天天都有人在,他们怎么不送进去呢?
新京报:你指没写明哪些权利?
李天龙:他们拆中国邻居时都明确写了是给谁,以及不服的话可以行政复议、诉讼等,我的怎么就没有?我已经向大使馆求助了,要求中国政府保护在华合法财产的权益。
新京报:你如何看待城管的两次送达方式?
李天龙:我跟他们打过很多次交道,他们知道我是谁,也有我的电话,知道我是外国籍,他们说在7月6日除了贴在门口外,当天还在北京一家报纸登报公告,但关键是我读汉字很困难,不可能读到那份报纸。
新京报:你为什么会选择诉讼?
李天龙:眼睁睁看人家拆我的房子,我怎么办?他们这么做,不是很漂亮。以前我常听说强拆,国外还有人在万圣节时穿城管的衣服吓人,但现在我亲身体验了,理解了。
新京报:怎么看待诉讼结果?
李天龙:无论法院怎么判,我都认,我尊重法律,即使法院说我是违建,但你要给我到法院的机会。
- 争议
送达方式是否规范
《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即通过公告送达等。
对此,海淀城管回应,此案立案调查,经规划部门确认违建后,执法人员多次送达、邮寄、张贴《谈话通知书》等相关通知,但业主始终未出现。只有自称是该别墅“管家”的人到分队接受询问,且不能提供业主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在无法确定上述违法建设的所有人和管理人的情况下,海淀城管根据规定,在公开媒体、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刊登了《公告》,并按法律规定在违法建设现场张贴,要求违法建设的所有人、管理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身份证明等到城管部门主张权利,接受调查,提出陈述、申辩理由;或自行拆除违法建设。法定期限内,无人到海淀城管大队主张权利,违法建设也没有拆除。在此情况下,海淀城管大队依法报海淀区政府批准强制拆除上述违法建设。
此外,海淀城管大队在2011年8月15日收到海淀区政府转来的一封落款日期为2011年7月15日的《印尼驻华使馆照会的函》,从《函》的内容来看,A11栋别墅的业主李天龙在海淀城管大队刊登的公告期限内(7月6日-7月21日)知悉了公告的内容,但其在7月21日前未到海淀城管大队主张权利,接受调查,提出陈述、申辩理由。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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