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在近日召开的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现场会上明确要求:年内开工建设31万套保障性住房的目标任务必须无条件完成。各地过去完成套数不足的,也务必在本年度建设项目中补建,并切实杜绝数量上的弄虚作假。
今年,云南将完成40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其中新建31万套。截至7月底,全省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已完成投资109.01亿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的57.95%;平均开工率达到62.62%,其中,迪庆、普洱、昆明、红河和德宏的开工率超过了70%。
但是,由于有的州市和部门前期工作滞后,一些地方资金筹措办法少等原因,影响到项目的开工和建设进度。
目前,林区和煤矿棚户区改造开工率仍然为零,垦区棚户区改造开工率不到20%。
针对存在的问题,云南省副省长刘平要求,各地要认真分析梳理当前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采取具体措施;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促检查、靠前指挥;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继续开辟“绿色通道”,限时办结项目所需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尽早开工。
刘平说,云南省政府要求,全省2011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必须在9月30日前全部开工,并在年底前完成60%以上的投资额,这是两项硬指标、硬任务,必须坚决完成,绝对不能打折扣。 (胡洪江、陈夏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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