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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加名税”细则出台前 南京照常办理

2011年08月31日 14:24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眼瞅着房产证加名送件已经过了5个工作日,可到底收不收税目前还是尚未有官方说法。昨天,南京地税部门表示目前他们也在等待上级部门的最新政策,不过在政策未明朗前,婚前房产加名的送件仍然正常办理,取件时间不会耽误。据悉目前南京已经有数十人送件请求对婚前房产进行加名。

  8月23日,南京市地税局通知契税征缴部门,要求对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行为征收契税,具体办法是按照房屋权属添加人的实际占有比例,折合成合理市场价,按照赠与类别征收3%的契税,婚后共同房产加名不需缴纳契税。

  与此同时在当天,除了南京之外,包括成都、青岛、泉州、苏州、无锡等城市都已传出要征收婚前财产夫妻加名的契税。

  如果按照南京的征税办法,一套价值为100万的婚前一方房产,如果婚后要加上另一方名字,那么按照各半份额的计算,其加名契税缴纳为100万÷2×3%=15000元。

  相关规定一出台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众多学者的一致观点就是,在制定“房产证加名征税”政策时,要以人为本,既要考虑“税理”,也要考虑“人情”。

  于是南京税务部门在收费通告发出后不久就暂停了收费程序,并及时向上级税务部门进行了反映。

  记者昨天了解到,目前南京市婚前财产需要加名的送件量已经有数十份,如果按照南京地税部门计划的“收费”实施日8月23日来计算,送件办理的最长周期是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到了下周三,这批送件的房产证必须应该办理完成。那么在该项政策尚未明朗时,这些送到房产部门的产权证加名能够顺利完成出件吗?

  “最终征税与否将不会影响正常的出件时间。”南京市地税部门相关人士昨天明确向记者表示,如果在下周三之前,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尚未有明确说法,那么加名的房产证还是会正常出件的,如果涉及补税程序,那么他们会通过相关送件人的联系方式为其办理补税手续,反之则按照“老办法”实行,契税部门不收税,只有房产部门收取工本费。     (陈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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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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