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30日召开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会上透露,为了加快全省年度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的完成,陕西省政府决定拿出2亿元,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表现突出的市县进行考核奖励。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市县配套资金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奖励给市级政府的资金,市级政府也可对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县级政府进行奖励。
据了解,陕西省政府日前出台《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奖励暂行办法》,决定拿出2亿元资金用于奖励,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办法规定对市级,设一等奖一个,奖励5000万元;二等奖2个,各奖励3000万元;三等奖3个,各奖励1000万元。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十佳”县(市、区),各奖励600万元。(记者 梁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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