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延安安塞县首批廉租房建成投用,60户无房困难家庭迁入新居。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阳光、公正,我省突出重点环节抓好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10月底前将把保障性住房分配的每个环节向社会公开。
为确保配租配售公平,我省将首先建立保障对象数据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配合统计部门和各市、县一起,采取群众自愿申报和主管部门入户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摸清保障对象底数,建立保障对象数据库。对审查合格的保障对象一次性确定轮候次序,五年分步实施,实现应保尽保。各市将在9月25日前上报调查结果。
其次是加快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10月底前,全省将实现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向社会公开保障性住房房源、保障对象和保障过程,确保群众的知情权。
第三,切实做到公平分配。全省将组织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政策培训,系统学习中、省保障性住房政策,从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查、退出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扎实做好人口、住户、房屋、收入、就业等方面的基础工作,全面推行电脑摇号分配,确保配租配售公平。
第四,加强使用监管,完善退出机制。对违规出租、出售、闲置保障性住房的行为及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坚决采取措施收回住房。同时,建立保障对象的年度复核制度,根据收入等条件发生变化定期调整。
我省还出台了办法,将现有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防止“一审定终生”。省政府要求各市县要从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机制等方面制定政策制度,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监管。同时,不断完善申报审核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民政、住房保障、房产、公积金、车管、工商、税务、公安、金融等部门和社区协作配合的保障对象经济状况审查机制,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审核制度,建立起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住房保障管理网络,不断完善“四级管理三级审批两级公示”的申报审核制度。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保障性住房受理、申请初审过程中,有出具虚假证明,未按规定公示申请人名单,未及时受理、审查并向上级机关报送申请材料等行为的,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记者 海花 张斌峰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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