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9月2日正式出台。该办法规定,公租房租金按当年市场租金平均水平的70%确定,并每年调整一次。
无锡市公租房主要保障三类人群,分别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及家庭成员,每年可以提取不超过全年租金额度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办法》还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为承租期不高于3年,合同期满应当及时退房;需要续租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重新办理租赁申请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承租。 (浦敏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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