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审批工作要由谁去做呢?
神木新村管委会副主任乔帆:村里面嘛,土地已经是属于他的了,你要在上面搞建设,你还得要去报批。
村民们可能办到盖楼的相关手续吗?红柳林一组村民代理律师赵三平:从2004年以后,凡是进行商业开发的土地,都必须通过招拍挂的形式来完成。在这种情况下,村民根本没有资格直接跑到省里,市里去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也就是说,这块跟村民兑换的地,他其实就是画了一个饼,画饼充饥。
■管委会:神木新村只经过县里审批 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神木新村从2006年开始规划实施,占地面积11.3平方公里,包括现代物流区、产业项目区、产业研发区、大型居住区、商贸核心区和科研教育区等六个组团,规划容纳人口8-10万人。新村管委会坦言,这个属于开发区性质的“新村”只经过了县里的审批,至今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据介绍,新村管委会是县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属于正科级单位,管委会主任由县长兼任,新村管委会副主任乔帆告诉记者,神木新村实际相当于一个开发区。这个开发区是否经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批呢?
乔帆:是县里批的。
记者:省里有没有审批文件?
乔帆:省里没有,我还没有见过。
2003年,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等4部委下发通知,要求对各类开发区清理整顿,按照开发区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两级审批的规定,县级以下开发区一律撤销。
另据神木新村管委会与硬地场村组签订的土地兑换协议记载,“经县统征办征用后所剩的林草地以相等的面积兑换新村总体规划内的商业和居住用地后,该林草地视为国有土地立即一次性无偿交于新村管委会开发建设”。针对这一说法,村民代理律师赵三平觉得很荒唐。
赵三平:就这一句话就充分说明了他们在这次所谓的征地过程中,是严重的违法。把这块集体土地视为国有土地,一次性交予新村管委会开发建设,一句话就把集体土地当成国有土地来进行商业开发了。这个条款无疑是非常荒谬的。
“神木新村”是否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呢?
记者:是不是有属于神木新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新村管委会副主任乔帆:没有证,这个没有证。我们这个也是一块一块批,不可能把整个11.3平方公里一次全部批下来,不可能给你一次性批这么多土地。你想市里面的审批权限才是120亩,省里面的是1200亩,我们这是11.3平方公里,怎么审批?报到国务院都批不了。
记者:所以你们就是这样……
乔帆:对,零星批的。建一块批一块。比如我们明年要上这一块,今年就审批这一块土地。
记者在百度贴吧中发现,不少网友也对神木新村的建设提出了质疑,有人说:“现在神木大力发展神木新村,正在修建的建筑比比皆是,神木老百姓不能不担心,未来的神木新村将成为一座"鬼城"”也有人说:“新村修的再好,也只能望房兴叹,开发商几次转让就可望不可及了(房价)。穷人永远也住不起。”
有关事件进展,中国广播网和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记者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