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自治区本级共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26.41亿元,比上年增长80.3%。截至8月15日,全区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率达到83.6%,明显好于去年同期。
为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自治区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各地按土地出让成交价的5%-7%计提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工程建设;对保障性住房相关税费依法给与优惠或减免,并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明确提出凡因建设用地计划不足或计划不落实影响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地区,不得为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允许在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按10%—15%的比例配建商业用房,通过商业用房租金收益弥补保障性住房后期运营费用的不足。
今年,全区廉租住房建设任务56730套,已开工建设51185套,开工率90.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49500套,已开工建设54302套,超建设任务4802套。计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4200套,已开工建设42800套,开工率96.8%。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只有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和乌海市有任务,计划建设4500套,现已全部开工。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15万户,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105820户,开工率70.5%。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只有包头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有任务,计划改造6723户,已开工建设3155套,开工率46.9%。计划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危旧房56221户,已开工建设38684套,开工率68.8%。计划改造国有垦区危旧房7000户,已开工建设5077套,开工率72.5%。计划改造农村牧区危房6万户,已开工建设57797套,开工率96.3%。(记者 哈丹宝力格 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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